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国际 > 正文

北约第四和第五条款

2022-11-17 04:25:36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第四条款:

  规定当有缔约国的领土完整、政治独立或安全受到其他国家或恐怖组织威胁时,可要求所有缔约国进行紧急磋商,研究该威胁是否存在、应当如何应对。启动该条款并不意味着北约会采取行动。今年2月底俄乌冲突爆发后,波兰、爱沙尼亚等国曾启动该条款。

  第五条款:

  集体防御条款,是北约创始条约的核心,主要内容为“对一个或数个缔约国的武装攻击应视为对缔约国全体的攻击”。若发生这种武装攻击,每个缔约国都应协助受到攻击的缔约国,包括使用武装力量。2001年“9.11”恐袭事件发生后,北约首次也是迄今唯一一次援引第五条款,共同对阿富汗采取军事行动。

  大公报整理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