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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垃圾分类 日本从教育入手 完善配套

2024-04-22 04:02:4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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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日本在不少人眼中是垃圾治理的榜样,但其实各地都有乱抛垃圾情形。图为大阪市区。

  大公报记者近日到访大阪都大阪市、冈山县玉野市、广岛县尾道市,了解当地的垃圾处理情况,希望为香港的垃圾处理带来启发。

  三个城市,三种不同的垃圾处理政策,同一城市都可能因应区域有异,有不同要求。有居日多年的港人形容“各处乡村各处例”,而且是各适其适。各地政府制定怎样的垃圾分类要求、是否收费、收费水平如何……都是因应当地的情况,制定可执行而适合当地的措施。

  日本在上世纪80年代开始推行垃圾分类,直至2000年《地方自治法》规定,地方政府对征收垃圾费用享有自主权,可根据其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的垃圾收费政策,各地政府才陆续开始对家庭生活垃圾征收一定费用。日本从垃圾分类,到开始推出垃圾收费,用了逾20年时间;从可以自主指定垃圾收费政策,到逾六成地区针对一般家庭生活垃圾收费,时间又过了另一个20年。

  在过去数十年,日本政府逐步完善了垃圾治理的法律体系,更重要是将垃圾分类意识,透过教育宣传植入国民的脑海,并在社区中透过政府主导或居民自发,建立了完善的垃圾分类及回收配套。但香港的环境不同,要顺利推动政策恐需要走一段很长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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