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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区议会须回归基本法初衷

2023-02-17 04:23:2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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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日前在深圳听取特区政府有关近期施政及开展区议会等地方行政检讨情况的汇报。特区政府发言人其后表示,相关政策局会继续地方行政检讨工作,适时公布详情。事实上,经历2019年修例风波,区议会异化为香港乱源之一已是有目共睹,区议会非改革不可。改革方向也很清晰,就是必须“去政治化”,回归到基本法确定的“非政权性的区域组织”的定位上来。

  基本法第九十七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可设立非政权性的区域组织,接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就有关地区管理和其他事务的咨询,或负责提供文化、康乐、环境卫生等服务”。基本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区域组织的职权和组成方法由法律规定。”何谓“非政权性”?英文对应是“not organs of political power”。显而易见,基本法确立区议会是区域咨询组织,而非政治性组织。回归后特区政府为了强化区议会的功能,不断为其赋权,并扩大选举成分,但结果却与初衷相去甚远。制度上的漏洞被反中乱港势力利用,反中乱港分子得以登堂入室,致使区议会逐渐变形走样,乱象不断,俨然另一个政治斗争的场所,市民深恶痛绝。

  到了2019年这一届,情况进一步恶化。大批反中乱港分子挟“黑暴”成为“议员”,十八个区议会中有十七个“变色”,除了滥用区议员职位和资源煽“独”煽暴,肆意刁难和辱骂官员和警方,更为非法“初选”提供场地。部分乱港区议员深度卷入非法“初选”,亦有议员办事处公然打出“蓝丝与狗不得入内”的标语。反中乱港势力不讳言,区议会选举是“夺权三部曲”的第一步,区议会沦为“颜色革命”的重要策源地已是有目皆见。

  改革区议会早已是香港社会的共识,区议会改革需要遵循几个原则。首先必须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的根本宗旨,区议会作为“非政权性”的区域组织,亦要履行这一责任。不管未来的区议会如何产生,都一定要严把“入闸关”,绝不允许任何一个反中乱港分子再窃据区议会席位。成为区议会议员后,需要加强问责,只有完善区议会制度建设,才能从根本上确保“爱国者治港”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其次,有助于强化基层治理。未来区议会构成应该多元化,吸纳各方人才,五光十色,以便集思广益,更好地为地区事务发展提供咨询服务,并在加强文化、康乐及环境卫生方面切实发挥作用。要做到这一点,就应充分用好港九分区委员会、地区扑罪委员会及地区防火委员会委员或代表的作用。

  其三,有助于提升管治能力。区议会与居民关系密切,熟悉地区事务。区议会更好发挥其应有功能,是提升市民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的关键之一。习主席在去年“七一”讲话对香港提出四点希望,其中之一是着力提高治理水平。改革区议会正是提升香港管治能力的重要一步,将助力香港早日实现良政善治。

  吸取过去几年区议会出现乱象的经验教训,改革后的区议会,角色和职责,以及权力的行使,都必须回归基本法所确立的定位。唯有如此区议会才能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港人的利益才能得到更好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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