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向立法会提交今年立法议程,当中最受关注的是为基本法23条立法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事实上,为23条立法是香港特区的宪制责任,确有迫切性,港人坚定支持立法会早日完成立法工作。相关法律将与香港国安法一道,筑起香港维护国安的防线,为香港的长治久安保驾护航。
基本法第23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然而,多届特区政府都未能完成这项宪制责任。2014年非法“占中”、2016年旺角暴乱、2019年修例风波相继爆发,事实证明香港在维护国安方面的真空状态,绝非香港之福。直至2020年中央果断出手,为香港制订国安法,香港才得以迅速止暴制乱,恢复秩序,并进入由治及兴的新阶段。
香港国安法主要涵盖惩治四类罪行,包括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恐怖活动。处理其他的危害国家安全罪行,需要23条立法才能完善。国安法第七条亦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尽早完成基本法规定的完善国家安全立法,完善相关法律。
以“间谍罪”为例,大家会联想到在黑暴期间,大批反中乱港分子在金钟某酒店密会外国外交人员;而在特区政府宣布第七届立法会因疫情而押后一年举行时,反中乱港政客与时任美国驻港总领馆人员“密密斟”。内地近来也一再破获美国及英国情报机关渗透的间谍案。美国中情局局长去年公开声言,已重建对华间谍网。外部势力一直视香港为遏制中国发展的一张牌,在香港部署大量“线眼”,他们发展间谍网是不问可知的事情。
围绕黎智英涉违反国家安全一案展开的各种较量,也反映维护国家安全仍然是香港的头等大事。一方面,法庭已确认的事实显示,黎智英与外国政客有密切的“合作”关系和大量金钱往来;另一方面,外国势力为了“捞出”黎智英,无所不用其极,包括百般抹黑香港国安法,制造证人“被逼供”谎言,在多个场合向中央及特区政府施压,威胁及实施对香港官员的制裁等。近日英国首相苏纳克更露骨地表示将干预黎智英案列为英国政府的“优先事项”。司法是一国之主权,外国势力干预香港司法,恐吓司法人员,抹黑特区政府,也是在破坏香港的国家安全,不利香港集中精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
这些年香港历经的风风雨雨,让广大市民深刻认识到,维护国家安全就是维护香港的长远利益及整体利益。23条立法与广大市民的福祉息息相关,本港民意对香港早日完成23条立法可谓期盼已久。在去年的施政报告中,行政长官李家超指出,特区政府正在全力研究有关立法,会在2024年内完成立法,如今立法正式提上议程,展现了新一届特区政府的担当。
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指出:“保国家安全,就是保‘一国两制’,就是保香港繁荣发展,就是保香港的民主自由,就是保香港全体居民的人权和根本福祉,就是保所有外国和内地来香港投资者的利益。”早日完成23条立法,港人的自由权利不仅不会受到任何影响,香港的发展反而会得到更好的保障,并进一步增强国际社会对香港营商环境的信心。特区政府愈早提交草案,立法会愈早完成立法,则香港的国家安全屏障就愈稳固,繁荣稳定越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