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立法会选举提名期已经展开,选举气氛日趋浓厚。昨日行政长官李家超致函全体公务员,强烈呼吁并期望他们以身作则,在12月7日举行的立法会选举中踊跃投票,将香港民主推向新进程。李家超的呼吁体现了特区政府对立法会选举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爱国者治港”原则下的应有逻辑:公务员积极投票不仅是行使公民权利,更是责任担当。
基本法保障香港市民的自由和各项权利,包括参选选举的权利。公务员作为市民之一分子,理当履行公民义务。更何况公务员作为特区管治团队的一员,其职责不仅是执行政策、提供服务,更要成为社会道德和法治的楷模。在香港立法会选举这一关乎香港长远发展的重大事件中,公务员需要挺身而出,以身作则,以投票表达对香港新选制的支持,提升市民对香港民主制度的信心与认同感,万众一心,选出历史上最高水平的一届立法会。
公务员积极参与投票,也是对“政治伦理”的恪守。每一位公务员入职时,都宣誓过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政府。但这不是口头说说,而是要付诸实际行动。公务员参与投票,就是以实际行动表达对基本法的拥护,对特区政府的效忠。另一方面,根据《公务员守则》,公务员有责任支持特区政府施政。李家超日前出席立法会选举启动礼时,公开说明了政府推动所有选民参与投票的立场方针,公务员踊跃投票正是彰显《公务员守则》理念,支持特区政府施政的行动体现。
值得一提的是,立法会选举与每名公务员有切身关系。行政立法既互相配合,又互相制衡,政府的许多政策都必须经过立法会立法或拨款才可落实。甚至乎,每年的公务员薪酬调整也需要得到立法会的批准。每名立法会议员怎样行使其权力、提出什么意见、如何和政府互动,都直接影响政府和公务员的日常工作。这是公务员应该踊跃投票、选出合适议员的重要原因。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有些人对《公务员守则》中有关公务员保持“政治中立”的字眼有误解,更有人刻意抹黑特区政府呼吁公务员投票是所谓“施压”。其实,公务员“政治中立”必须以“效忠国家和香港特区”为前提,如果公务员不关心立法会选举,不参与投票,“效忠”又从何谈起呢?事实上,行政长官致函是基于公务员作为公共事务的重要参与者,有责任积极履行公民义务。信件有助唤起公务员对选举的重视,激发其责任意识,秉持公共精神主动参与选举,协助香港民主良性发展。
数月之前,同为特区的澳门顺利完成立法会选举,其中直选投票率更超过50%,比上届增加11个百分点,参与投票的总人数亦打破了以往的纪录。在澳门立法会选举取得亮丽成绩的背后,澳门特区政府的全方位动员功不可没。从澳门行政长官到各级官员都不遗余力地呼吁公务员秉持政治伦理,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支持并投入选举活动。澳门的经验表明,政府高官的积极参与和明确表态,对于提升公务员投票率乃至全社会投票率具有关键作用。
公务员投票并不是可有可无的个人选择,而是应有的责任,是“爱国者治港”和《公务员守则》双重逻辑下的必然要求。投票是以实际行动表达对特区政府的支持,展现对维护国家安全的担当,更是对实践香港民主、优化行政立法关系、提升管治效能的积极贡献。每一张选票,都是“效忠”的体现;每一次投票,都是爱国者以实际行动书写“香港新篇章”,为“一国两制”实践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