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国安处近日采取行动,拘捕2男3女,涉嫌在2019年修例风波期间“协助及教唆暴动”、“串谋煽惑暴动”、“煽惑暴动”、“妨碍司法公正”及“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这一行动彰显警方国安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锲而不舍地追查与“黑暴”有关反中乱港案件,维护香港安宁,也向外界发出强烈信息:香港是法治之区,任何涉及违法犯罪的行为都难逃法律严惩。
案情显示,被捕者涉嫌在2019年底为参与多区暴动的前线暴徒制造及提供武器,意图造成严重伤亡。其中,34岁男被捕者还涉多次在社交媒体发布煽动文章,煽动他人憎恨香港特区政府及作出不守法行为;50岁被捕女子涉妨碍司法公正,企图协助一名男被捕者移走可能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警方在案中检获25万元,怀疑与案件有关。相关人等正被扣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2019年黑暴期间,暴徒持有炸弹、燃烧弹、弓箭、铁枝、长矛、激光笔等大量具杀伤力武器,甚至拥有真枪实弹。其中不少武器由其同党制造和提供。在暴乱现场,有暴徒同伙阻挠警方执法,协助暴徒逃亡。在暴徒被捕后,有人协助销毁其犯罪证据。还有一些暴徒同党在社交平台发表大量煽暴文宣,为暴乱火上加油。
黑暴事件中有逾万人被捕,其中不少人已被审讯及判刑。部分暴徒“着草”海外,部分暴徒在香港本地潜伏下来,与海外反中乱港势力遥相呼应,伺机作乱,威胁香港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警方国安处锲而不舍追查黑暴案件,一方面对潜逃海外的犯罪分子发出悬赏及通缉令,另一方面在本港果断实施执法行动,侦破了多宗大案。
高等法院早前审判一宗涉及2020年初的连串爆炸案件,包括明爱医院及罗湖站月台爆炸案以及图谋制造将军澳爆炸案,三名被裁定罪成的被告分别被判处18年及16年8个月的刑期。法官指出,三名被告的行为是向社会宣战,对警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法庭不能让执法人员和市民面对风险。加上被告无悔意,故予以重判,以儆效尤。
本案原本有8名被告,其中5名被告早前脱罪获释。有报道指出,今次五名被捕者之一,正是其中一名早前脱罪的男被告。警方表示此案仍在侦查中,具体详情不便透露,但强调本案为一全新案件,独立于其他案件,是基于全新证据作出调查。警方还强调,任何参与或支援破坏社会安宁、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人士,均属严重罪行。涉及暴动和煽动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监禁10年。香港警方会依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原则,依法处理违法行为。
此案再次为香港社会敲响警钟。香港国安法促成香港由乱到治,并走向由治及兴,但反中乱港分子和外部敌对势力见不得香港好,仍在千方百计搞破坏,一有机会就跳出来。眼下香港举行立法会换届选举,又有人造谣中央“干预香港选举”,有所谓“祝福名单”和“特殊待遇”云云,其实质是抹黑香港新选制、否定中央全面管治权、破坏立法会选举。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警方今次果断执法,是以实际行动向反中乱港势力及其背后的外部势力发出严正警告,特区政府对任何破坏香港安宁的行为都是零容忍,任何涉及犯罪的人都难脱法律惩处。香港市民要擦亮双眼,明辨是非,本着为香港、为国家、为自己、为下一代负责的精神,积极支持及参与立法会选举,用选票向反中乱港分子说“不”,用选票支持香港由治及兴的大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