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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案引争议 公道自在人心

2018-05-29 15:36:33來源:大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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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丨朱穗怡

  最近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马英九泄密案二审结果大逆转:由一审无罪改为判决有期徒刑四个月。虽然可易罚金12万新台币,不至于受牢狱之苦,但岛内高等法院的审判结果仍震惊台湾各界。马英九已在第一时间表示要上诉。泄密罪最重可判囚三年,上诉有可能不仅不能洗刷罪名,还可能被加重刑罚。但这是马英九挽回声誉的唯一途径,放弃上诉则等于认罪。而且一审和二审裁决结果截然不同,显示该案存在巨大争议。不管裁决结果如何,公道自在人心。当年马英九是因为处理“立法院长”王金平司法关说一事而捲入泄密案,但王金平早已全身而退,马英九却官司缠身,让人不胜唏嘘。

  泄密案源于2013年9月轰动台湾社会的王、柯司法关说案。当时民进党立院党团召集人柯建铭请王金平帮忙,要求“法务部长”曾勇夫和高检署检察长陈守煌不要对柯建铭捲入的“全民电通案”上诉,最后果然如柯建铭所愿,“全民电通案”以柯建铭无罪的结果定谳。台湾特侦组在调查一起法官贪污案时意外监听到柯建铭打电话给王金平要求关说的内容。检察总长黄世铭于是向时任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报告王、柯司法关说案,而马英九根据黄世铭报告的内容与幕僚商量相关事宜。检方因而认为,马英九向他人透露侦查中的刑事案件,有泄密之虞。去年台北地方法院一审认为,马英九向幕僚透露王、柯司法关说案是行使领导人权力,无关泄密。但最近高院认为,马英九对“国防”以外秘密消息及资料有保密义务,若告知他人,就是触法。对于高院法官的观点,岛内舆论指出,当时作为领导人的马英九知道了身为“立法院”龙头的王金平涉及司法关说,难道要置若罔闻、袖手旁观?倘若马英九泄密罪成立,恐怕会限缩领导人的权力,不利领导人处理紧急重大事变,因为稍有不慎,就会被扣上泄密的罪名。

  其实,相较于马英九被控教唆泄密一案,各界更关注在这起案件中,涉嫌司法关说的王金平、柯建铭为何能逃脱法网。在香港,妨碍司法公正是刑事案件,不论当中有无涉及利益输送,廉政公署或警方都要把案件转交法院审理。但在台湾则有不同的处理方法。根据当年台湾特侦组的说法,柯建铭、王金平关说案没有查出利益输送的问题,所以没有刑事责任,无需移交法院。至于处理方式,特侦组认为,作为民意代表的柯、王二人违反了《立委行为法》中“不得受讬对进行中的司法案件进行游说”的规定,事涉“立法院”议事自律范畴,司法机关不宜介入。于是,关说案也就不了了之。由此可见,岛内对于这一类司法关说案存在着巨大的灰色地带,使有权有势的人可以通过各种关系游说司法案件。台当局不是常说“公平正义”吗?为何对这样一个明显的法律漏洞视而不见?莫非如今自己掌权了,捨不得失去“司法关说”的“特权”?

责任编辑:齐宾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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