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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海观澜 | “特赦陈水扁” 民进党不“演”了

2024-05-10 04:03:04大公报 作者:朱穗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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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进党终于不“演”了。岛内传出民进党当局领导人蔡英文将于本月20日卸任前“特赦”前领导人陈水扁,且由幕僚单位研拟配套措施。

  其实早在八年前蔡英文上任之初,当时不仅掌握执政权还成为立法机构第一大党的民进党就已经图谋“特赦”陈水扁了,但碍于社会观感和选举压力,不敢肆意推行相关计划,如今蔡英文即将卸任,而民进党亦连续第三次赢得政权,于是又开始蠢蠢欲动了。

  扁家弊案堪称“世纪弊案”,涉及贪污、受贿、洗钱、伪造文书等多项罪名。早在2006年陈水扁担任民进党当局领导人时相关弊案已经曝光。他和妻子吴淑珍被揭发用私人发票报销公款。当时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经调查后认定,陈水扁夫妇等人均涉贪渎。因陈水扁那时具有领导人身份,有“刑事豁免权”,要等卸任后才能起诉。高检署只能起诉吴淑珍等人。2008年5月20日,陈水扁卸任失去“保护伞”,旋即被检察机关逮捕拘押。因涉及龙潭购地等案件,陈水扁被判刑20年,锒铛入狱,沦为阶下囚。一直到2015年,在民进党的操弄和施压之下,当时执政的国民党批准陈水扁保外就医。2016年5月蔡英文政府上台,对陈水扁百般纵容,明知他违反保外就医的“不上台、不演讲、不讲政治、不接受媒体采访”的规定,仍不断延长其保外就医的期限。迄今陈水扁保外就医近十年了,据说其身体状况早已好转,应重回监狱继续服刑,但民进党当局却“视而不见”,其“放生”陈水扁的意图可谓“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在2022年,民进党还仗着自己是立法机构第一大党,强行修改“会计法”,为陈水扁等人“脱罪”。修改后法规内容是“2006年12月31日以前各机关支用的特别费,其报支、经办、核销、支用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财务责任均视为解除,不追究其行政及民事责任;如涉刑事责任者,不罚。”陈水扁夫妇就是在2006年6月被控涉嫌贪污“公务机要费”,民进党修法使陈水扁被免予追究法律责任。但民进党并不满足于此,如今还准备“特赦陈水扁”。但问题是,“特赦”的前提是犯人要对相关罪行认罪和道歉,但陈水扁至今仍不承认罪行,遑论道歉了。

  这些年,民进党一直执著于“救扁”,一方面是因为当年陈水扁女儿陈幸妤叫嚣“谁没有拿过我爸的钱”,这句话令民进党政客寝食难安,于是绞尽脑汁“救扁”以求“心安”。另一方面,民进党企图抹掉“陈水扁家族弊案”这个污点,觉得只要“特赦”了陈水扁,他所涉及的弊案就会“烟消云散”,民进党就不用背负陈水扁这个污点。这根本就是“鸵鸟心态”。扁家弊案罪证确凿、三审定谳,任何人都无法帮扁“翻案”、“脱罪”。

  民进党多年来不好好反省扁家弊案,反而一味“救扁”,不仅不能摆脱扁家弊案在台湾民众心中的反感,反而更让人觉得民进党不辨是非、黑白颠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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