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评论 > 大公评论 > 正文

梁天琦脱“煽暴罪” 给社会的反思

2018-06-04 09:18:00 作者:屈颖妍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梁天琦旺角暴动案,有几件事值得大家反思:

一是,梁天琦虽然暴动罪成,但煽惑暴动一罪却甩了,这个很重要。当天明明全港市民在电视上清楚看到他和黄台仰煽动其他暴徒掟砖、袭警、冲击。事后,梁天琦亦因为带领暴动有功,在新界东立法会补选中拿下黄丝支持者六万多票,如果不是旺角暴乱,一个2016年才大学毕业的学生,为什么拿的票会比政坛打滚几十年的“长毛”梁国雄多?

所以,梁天琦是因为旺角暴乱一举成名的,他因为旺角暴乱,可以去英国国会演说、有英国御用大状和国会议员帮他写求情信、还可以去美国哈佛大学做研究……这足以证明,他与一般暴徒不同。吴霭仪在求情信中说:梁天琦是她从政30年见过最优秀的政治人才。即是说,他不是一般的暴徒,他是出色的领导者。

他和黄台仰事后在“本民前”的网台节目十分清楚地承认:“如果没群众嘅支持,唔会有‘初一’啰。”即是说,你们这些无名无姓无人识的暴徒甲乙丙,是他们扎职的棋子。

然而,法庭的裁决却把梁天琦等同街上掟砖的甲乙丙。那么,多名被裁定暴动罪成的被告,当你看到领头人的控罪与你相同,但功劳全由他领时,不知道你们会否清醒一点?发现自己“做咗傻仔、做咗炮灰”呢?

二是,判决之后,一众政客、反对派媒体大肆褒扬,说梁天琦“勇于承担,不放弃香港”,他的辩护律师甚至说,是我们这一代人贪图逸乐不作为,欠他们这代的,是社会的错。

如果,掟砖袭警是因为社会的错,那么叶继欢打劫金行都是社会的错,因为社会贫富不公,为何叶继欢的父亲不是李嘉诚;林过云姦杀也可以是社会的错,因为男女失衡,令林结识不到女仔……犯法就是犯法,如果社会的错可以用来解释罪行,那我们可以把法律书通通丢掉了。所以,不要轻易说承担,你的砖头让社会承担了苦果;不要说美丽的话“不放弃香港”,我们请你“放过香港”就真。

三是,这案件让我们反思,在一个没有是非对错,没有理性没有common sense(常理),只有立场颜色的社会,还是否适合用陪审员制度来审理政治案件。

记得其中一个被告作供时,警员指当时要求他出示身份证,他不给并且辱骂警员,被告的辩护律师竟然对警员说:“可能你哋抵闹呢!”法庭上的人,可以忘了法律,可以充满偏见,我们的法治,是否已受立场动摇呢?

今次陪审员的判决,五名被告中,只得梁天琦和第三被告卢建民暴动罪成,其他不是罪名不成立,就是未达成有效裁决,或重审、或脱罪,执法者辛辛苦苦把暴徒拉回来搜证控告,几个人的决定一下子就放走了一半。香港,还有法治吗?还是已开始步进人治了?

责任编辑:

相关内容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