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连侬墙”,则不得不提约翰.连侬(John Lennon)。话说这位英国著名歌手於上世纪80年代去世后,远在捷克的民众将之视作和平、反战的象征,遂於布拉格修道院大广场的墙上涂鸦纪念。“连侬墙”之名由此而来,本意是要代表爱与和平等普世价值。
2014年香港爆发非法“佔中”,戴耀廷之流将其称作“让爱与和平佔领中环”,“连侬墙”亦被移植到金鐘佔领区,至今日的修例风波,“连侬墙”更是遍布各区,全港几乎各区均有,大埔更出现了所谓的“连侬隧道”。但原应象征爱与和平的“连侬墙”,却跟“让爱与和平佔领中环”一样,只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谎言。
无带来“爱与和平”
部分读者可能不知,捷克的“连侬墙”一直有个不成文规则,就是任何人只要有颜料,即使墙上某个地方有别人的涂鸦,也可以在上头自由创作。但在香港又如何呢?“连侬墙”上清一色是支持反修例的纸贴和海报,这不是因为区内所有人都反修例,而是任何人想在“连侬墙”张贴任何东西前,都要先经过“管理员”的审查。这些管理员多为网民自发,甚至不必是当区居民。他们负责审查纸贴的内容,如果有人在墙上贴支持政府、支持警队的字句,便会马上撕走。若墙上的纸贴太少,他们也会自己多写几张,务求让“连侬墙”看起来好像有很多反修例、批评政府和警队的声音。但实际上,这只是少数人的一言堂而已。
如果有外国人来到香港,看见这一面面所谓的“连侬墙”,我想他一定会感到十分困惑。不是因为香港的“连侬墙”不是涂鸦,而是这与其说是“连侬墙”,不如说是“大字报”。读者还记得,日前警队到大埔撕走墙上纸贴的原因吗?不是因为这些纸贴或海报攻击政府和警队,而是它们披露了个别警员的私人资料,侵犯私隐之余,更公开呼籲市民批鬥、网上欺凌这些警员。
这根本不是象征爱与和平的“连侬墙”,其本质实为文革式的大字报。这些“连侬墙”除了作为反对派的宣传工具,更是攻击异见者的武器。他日即使有人对反修例持不同意见,也不敢再开腔。因为你的个人资料,随时会遭起底和公开,被张贴在“连侬墙”上供人批鬥。这样除了製造白色恐怖外,亦会使警队日后难以严正执法,不敢拘捕和起诉暴力衝击者,不然这些警员及其家人朋友,都会变成被欺凌的对象。如今各区即使有不满“连侬墙”的声音出现,相关政府部门例如食环署,却似乎对执法战战兢兢,正是明证。
反变了黑社会“地盘”
香港的“连侬墙”发展至今,已开始变成黑社会般的“地盘”。过去数日,各区都有不满的市民撕走“连侬墙”上的纸贴,结果双方爆发肢体衝突。暴力场面发生,自然无人愿见。但笔者希望读者诸君想想以下问题:如果可以自由在“连侬墙”张贴,那为何不可以自由撕纸?如果贴“连侬墙”本身是违法,那撕墙上的纸这一行为也算犯法吗?笔者不禁想起某电影裏一名黑社会人士的台词:“喺我地头,边个够胆郁佢?”
捷克的“连侬墙”是在墙主同意下,才能流传下来的。换言之,捷克“连侬墙”是“你情我愿”的合法行为。但在香港各区设立和张贴“连侬墙”的人,他们做之前或之后有经过任何人,或相关部门同意吗?没有。他们只是说一句“我们要在这裏建‘连侬墙’”,然后便全然不顾他人同意或反对,将一面面原本属於公共财产的墙“私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