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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论事/香港记协 回头是岸\江乐士

2021-07-28 04:24:0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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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哗众取宠,香港记者协会﹙记协﹚无可匹敌,甚至比妄自尊大的大律师公会有过之而无不及。举例说,大律师公会主席夏博义在1月扬言会“推动修改”香港国安法,而记协比它更放肆,竟然呼吁“人大应因时制宜,考虑港人忧虑,检讨香港国安法的实施”云云。

  记协当然知道全国人大对其妄言嗤之以鼻,但它几乎无日无之地发表一些哗众取宠的言论,目的只是要取悦美国等地的海外听众。

  发表报告取悦外国听众

  记协在其“专业守则”中列明:“新闻工作者应致力确保所传播的消息做到公平和准确,并应避免把评论和猜测当作消息,以及避免因扭曲、偏选或错误引述而造成虚假。”若记协真的重视此条守则,那么它在下结论之前,至少也应该在自己不熟悉的范畴装扮得客观一点。

  记协声称它的年度报告经常受海外媒体引用,但记协心知肚明,海外反华组织最不愿见到的是记协正面评价香港,所以它绝不会令对方失望。记协的专长是“唱衰香港”,所以它绝口不提香港国安法有助于瓦解黑暴,助香港社会回复安宁。

  记协日前发表所谓的“言论自由年报”,报告以哗众取宠的词句作标题。记协在行使基本法赋予的言论和表达自由时,却声称本港新闻自由受到打压。

  该组织主席声称,去年是香港新闻自由最差的一年。又说,传媒头上已经有多把利刀,诸如打击教唆及煽动罪行的法例,因此不要再立“假新闻法”云云。

  黑暴肆虐期间暴徒经常编造假新闻,然后在媒体之间大肆宣传,引发一连串的恐慌、敌意和动乱,例如“太子站死人”、“爆眼女”等等。这些假新闻助长了街头暴力,所以迫切需要立法打击造谣和散播谣言者。记协却无视此一现实,令人细思极恐。

  记协指责警方拘捕黎智英、搜查《苹果日报》和冻结其资产的执法行动,令传媒面临前所未见的冲击云云。然而,记协却只字不提黎智英等人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等严重罪行,报告也没有提及被告在法庭会受到公平审讯。记协没可能不熟悉香港刑事制度,其偏颇言论背离专业守则,却是美国政客乐于听到的。

  记协这种不负责任行为并非鲜见。在黑暴期间,大量“传媒”挡在警方面前“采访”,妨碍了警方的执法行动,也令暴徒变得更放肆,但记协从不予以劝阻。

  警方其后不得不决定,只承认在政府新闻处发布系统登记的传媒机构和国际认可的非本地媒体,但记协却极力反对此举,要求警方取消这项修订,并威胁称“否则会采取一切可行、必要措施回应”云云。

  记协自以为是,打着新闻自由旗号招摇。它在其年度报告中盲撑因虚假陈述而罪成的前港台记者蔡玉玲。记协本应谴责蔡玉玲的违法行为并向运输署致歉,但它却把蔡玉玲描绘成新闻界的“烈士”。记协认为对方不受法律约束,抨击法庭裁定记者有罪是“严重冲击第四权,令新闻自由响起丧钟”。

  只强调权利无视责任

  港台在2019年被公众投诉报道“示威”手法立场偏颇,通讯事务管理局最后裁定投诉成立,港台管理层因此在今年二月决定顿整港台架构,记协竟然恼羞成怒抹黑特区政府的决定。

  针对港台的调查发现,其内部管治和管理存在严重缺失,编采不受问责,但管理层所作出补救措施却惹来记协责难。例如它在报告中指港台“引入更多官方宣传”,又说政府的做法“将港台带入死路,公众完全不能理解”。换言之,记协对港台重回正规新闻报道表示震惊。

  记协的报告中处处强调记者的权利,却忽视记者的社会责任。在警方调查恐怖主义罪行时,记者应协助警方,这是国安法第43条的规定,但记协对此却感到惊恐不安。记者协助警方挫败恐怖主义阴谋,无疑可以拯救生命,但记协却不以为然。记协正正是活在自己茧中的典型例子。记协不断歪曲事实、贩卖恐惧,在社会上产生极其负面的影响,也影响了一般记者及时事评论员的声誉。

  美国一位非常受人尊重的调查记者卡尔.伯恩斯坦曾经说过:“不坚守真相此一底线,就无法服务公众利益。”这一点记协应该好好铭记。可是值得担忧的是,就算有人提醒记协这一点,也难保它会改辕易辙,毕竟,它比大多数人更清楚,外部敌对势力最怕的就是传播香港真相。

  註:英文原文刊于《中国日报香港版》,有删节

   律政司前检控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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