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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后/查清“612基金”背后的“黑金网络”\卓铭

2021-09-02 04:24:0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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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国安处昨日宣布正就所谓的“612人道支援基金”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或其他香港法例展开调查,并依据国安法向高等法院申请“提交物料令”。有报道指警方要求有关人士,包括“612基金”之信托人及“真普选联盟有限公司”董事在限期内,提交户口、捐款人、外来账户资金、捐款用途等资料。

  “612基金”自成立以来便被形容为“黑暴基金”,从这个称呼已能或多或少理解其本质,警方今次采取的行动,可以由三方面理解。

  首先是“612基金”有否收取境外势力资金。相信不少人还记得上月中旬,“612基金”宣布停接新个案和解散的原因,是由于其资金托管人“真普联”即将结束运作。“612基金”虽然动辄筹款数千万以至数亿元,但其实质上却是一个“四无”组织:一无社团注册、二无注册地址、三无独立银行户口、四无法人代表,以一个资金规模如此庞大,而且招摇过市的组织而言,也真是咄咄怪事。

  加紧调查防范“毁尸灭迹”

  “612基金”过去对外借用的是教协地址,至于筹款所用的户口,其实是“真普联”的银行户口,而“真普联”与境外势力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真普联”前召集人郑宇硕,2018年时曾被揭发收取美国国际民主研究院(NDI)逾3万元捐款,更有资料显示郑宇硕建议透过不同组织与NDI合作。他曾联同其他“真普联”成员赴台与民进党相关人士进行“商讨”,郑更在城大密会过蔡英文“特使”。

  尽管郑宇硕已退出“真普联”,但“612基金”借用“真普联”户口筹款,自然令人怀疑资金究竟是所谓“众筹”得来,还是有境外势力的资助?

  在这个时间点,“真普联”与“612基金”同时宣布停止运作,不免予人“毁尸灭迹”之感。也许正是原出于此,警方才决定向法庭申请提交物料令,避免证据湮灭。

  第二方面是查清基金背后的“黑金网络”。早前“十二逃犯”之一的李宇轩在庭上明确指出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以及其前助手Mark Simon,正是幕后主脑兼最大金主。从此事可以看出,一直以来对于揽炒派存在幕后金主的质疑并非无的放矢,甚至可能涉及庞大的网络。

  国安处今次调查“612基金”,要求对方交出的不只基金本身的资料,还有捐款人等,可见警方除了调查基金有否违反国安法外,还意在顺藤摸瓜,找出可疑资金来源,以便日后把整个“黑金网络”连根拔起。

  历史上各场战争,补给线都是战略重点。即使坐拥百万精兵,一旦补给线被中断,结局都是因战线无以为继而落败。对于打击反中乱港分子和揽炒派,这一点也是相通的。在反对派组织一个接一个解散的当下,香港政治局势似乎复趋平静,但现实中依然不断有新的“港独”组织顺势而起,如果逐个逐个打击,效率太低,但若能斩断幕后的资金链,即可收事半功倍之效,就算再有新组织成立,也难成气候。

  重槌出击斩断乱港资金链

  再者,据香港国安法第23条,任何人以金钱或其他财物资助他人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亦属犯罪。当初“612基金”成立之初,便表明目的是为所有在“修例风波”中受伤、被捕等人士提供金钱、法律等援助。如今“修例风波”被定性为港版“颜色革命”,旨在推翻特区政府和颠覆中央对香港的管治权,“612基金”的所谓“支援”便有资助他人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罪之嫌,而“612基金”的捐款人,某程度上也是间接资助。

  第三方面是“612基金”有否涉及国安法以外的违法行为。即使撇除勾结外国势力、颠覆国家政权等罪行,“612基金”也面对众多质疑。例如未经注册便多次公开筹款,涉嫌违反《社团条例》。而且所筹巨款又不属认可的慈善捐款,“612基金”却从未交出账目明细表,也没向税务局申报,似乎是蓄意逃税。而借用教协地址和“真普联”户口,亦有可能违反银行协议,或向银行提供误导信息。

  其实有关“612基金”的疑问还有更多,但由于今次国安处主要针对其筹款来源,故无关者不在此絮言。早前教协、“民阵”解散后,坊间也有不少质疑两者资金去向的声音,期望今次当局的调查可以成为一个有力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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