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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事论事/废除英国国安法 才应是苏纳克“优先事项”\林天询

2024-01-13 04:02:5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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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智英案正在进行庭审,作为普通法地区的英国,应当知道须避免作出任何影响审讯的行为。但讽刺的是,英国当局一方面高叫“法治”,另一方面又近乎疯狂地向香港特区法庭施压。例如英相苏纳克声称,干预黎智英案是英国政府的“优先事项”;外相卡梅伦甚至要求“废除国安法”。英国当局的意图十分明显,无非是想扮“正义”,以转移其国内民众对政府管治不满的视线。但英当局越是如此,越是揭露其虚伪的面目。事实上,英国自己的国安法更加严苛,按苏纳克逻辑,废除自己的国安法,才应是英政府的“优先事项”。

  随着黎智英案庭审的进行,2019年黑暴的黑幕越揭越多,而外国势力对案件的干预也越来越极端。由一开始个别反华议员叫嚣制裁特区官员、法官,到之后众多境外乱港组织加入并作出配合,发动网上联署逼迫特区政府释放黎智英,甚至申诉至联合国试图阻碍控方证人作证。到近日英国政府要员更是接连作出向法庭施压的表态。

  英无权干涉香港事务

  例如,苏纳克在回信“末代港督”彭定康及反华组织“香港监察”等人,声称黎智英案是“本届英国政府的优先事项”(remain a priority for this Government)。不仅如此,苏纳克还列举了英国当局干预黎智英案连串行动:外相卡梅伦在去年12月中开庭前和黎智英的儿子黎崇恩会面;卡梅伦更要求特区政府停止起诉并释放黎智英,“促请北京废除香港国安法”。苏纳克还狂妄地称“这部法律对香港造成损害,违反《中英联合声明》”云云。

  首先要指出的是,英国没有权力讲这些话。香港是中国的香港,任何外部势力无权干涉。1984年签署的《中英联合声明》核心要义是确定中国收回香港,整份声明共1137个字、8个条款、3个附件,没有任何一个字、任何一个条款赋予英国在香港回归后对香港承担任何责任。英国对香港没有任何主权、治权、监督权,也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承诺”。

  不论从基本的国际关系准则角度,还是从客观事实而言,英国当局都没有任何权力、任何借口干预任何香港事务。英方一再拿《中英联合声明》说事,只会再次暴露他们阴暗、过时的殖民主义心态,和打着人权旗号抹黑香港形象的险恶用心。

  其次,英国没有资格讲这些话。英国国安法较香港国安法严苛百倍。在英国国安法下,只要其国务大臣“合理地相信”任何人可能涉及“外国势力威胁行为”(Foreign Power Threat Activity)便可向法庭申请法令把该人拘捕,禁闭于其居所方圆200哩内之任何地方高达五年之久。法庭在考虑发出该条例下的法令时,不需通知将被拘捕人士,不需经过审讯及给予该人士机会作辩。当国务大臣向法庭申请该法令时,除非法庭认为申请“明显犯错”(Obviously Flawed),否则必须批出所要求之法令。

  这还不足够,在法例下被禁闭人士不许享用一般金融服务,包括拥有或使用银行户口、不可使用任何电子器材包括电脑和手机上网,及不可与指定人士联络等极其严苛之限制。这些条文明显地违反了最基本的人权。本国的国安法如此严苛,英国当局有何资格要求“废除香港国安法”?

  第三,英国没有实力讲话这些话。如今的英国,可用“破漏百出”来形容。几个大城市如伯明翰等市政府相继破产;高通胀之下,各地罢工无日无之,从火车到地铁、机场、速递、医护、大学,几乎所有重要的公共服务都面临瘫痪危机。但苏纳克的解决方法却是立法限制罢工时间,采用“拖字诀”。置这些国内问题于不顾,反而将干预他国法庭审讯作为工作优先事项来处理,岂不可笑?

  打“香港牌”转移国内视线

  据英国去年12月的一项调查显示,在上一次选举中帮助英国保守党上位的选民当中,英国首相苏纳克的支持率甚至还低于他的前任、上台不久便被迫下台的特拉斯。正因如此,苏纳克千方百计想在政治泥淖中脱身,但他不是去处理好国内事务,而是大打“香港牌”,以为这能转移国内视线、挽救糟糕的民望,但事实证明这无异于“饮鸩止渴”。

  法治是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重要基石。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香港社会重回正轨,政治气象焕然一新,香港市民各项合法权利和自由在更加安全的环境中得到更好保障。特区执法部门依法拘捕黎智英,律师司依法提出检控,法庭严格依照法律及证据和事实进行审讯,任何试图向法庭施压、干预审讯的行径注定会以失败告终。苏纳克、卡梅伦越是“高调”,也越是能证明乱港分子勾结外力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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