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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评/打压人权自由这顶帽子,由美国自己戴吧!\梅若林

2024-05-03 04:02:5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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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时间周二晚上,纽约市警方攻入哥伦比亚大学校园,动用闪光弹驱赶和平示威学生;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亦发生严重冲突事件,其间警方疑似使用催泪气体以及橡胶子弹;与此同时,美国国会众议院以压倒性票数极速通过《反犹太主义意识法案》,进一步逼迫大学高层平息示威。一直对抹黑香港乐此不疲的美国,亲自示范了什么才是真正的“过度武力”、“警暴”、“法律定义过阔”、“损害院校自主”,以往美国扣在其他地区头上的所谓“打压民主人权、言论自由”等帽子,还是由美国自己戴最为合适。

  当日凌晨,哥伦比亚大学数十名学生占领该校其中一幢教学大楼,至当晚,纽约市警察局出动50多名警力,连事前谈判也省得做,直接搭起云梯用锤子攻入教学楼,并动用闪光弹震撼示威学生,又派出数十名警员到附近和平示威的营地强硬清场,整晚拘捕了过百名学生。更有甚者,在清场行动结束后,校方还要求警方至少留守校园至本月17日,即毕业典礼之后两天,明显就是要把学生的反战声音往死里打压。

  闪光弹、催泪弹、橡胶子弹齐发

  几乎在同一时间,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则有亲以色列人士突然袭击校内示威者,不久后警员到场并据报发射催泪气体及橡胶子弹清场。耐人寻味的是,事后有媒体访问学生,却被告知最初动粗的并非学生,而是“外人”。

  哥伦比亚大学和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清场行动,都不禁令人联想起修例风波期间的中大和理大冲突事件。但不同的是,香港警方当时面对暴徒丧心病狂的汽油弹、砖头、弓箭攻击,仍然表现出极度克制,非但没有强硬攻入校园,特区政府还一直与各方联络,希望能以和平方式尽快解决事件。对比美国,面对真正手无寸铁的学生,警方完全没有留手,毫不客气用闪光弹、催泪气体、橡胶子弹一一招呼,事后还要像驻校军队一般遏制挺巴示威再现。

  如果当年美国批评香港警方使用“过度武力”,那美国清场的手段算什么?是否应算是“人道灾难”?香港警队面对暴徒,由始至终表现出极为克制的态度,如果这也算是“警暴”,那恐怕所有参与大学清场行动的警察都要被送上国际法庭了。

  就在两间大学的清场行动后翌日,美国国会众议院就以320票支持、91票反对的压倒性票数,通过事前没有任何咨询的《反犹太主义意识法案》。这部法案扩大了反犹太主义的范围,在新定义下,连“针对犹太共同体的以色列国”也属于“反犹行为”。此外,将以色列与纳粹德国相提并论,亦将属于反犹主义言论;而任何人若将以色列形容为“政权”,也等同否定其作为合法政府的地位。

  这堆条文完全是将所谓的“反犹”以大包围形式概括到一起,与其说是反对种族歧视,倒不如说更像是“反对反以色列”,基本上禁止任何人批评以色列政府,否则就要被扣上“反犹”的帽子,这是否如另类“白色恐怖”?之前美国批评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还煞有介事地说条文定义模糊、范围过广云云,如今看来根本是小巫见大巫!至少香港国安法和国安条例从未禁止任何人批评特区政府,也不曾规范任何人对特区政府的遣词用字。

  更讽刺的是,有支持法案的议员表示,大学示威期间有人展示标语呼吁“革命”或“起义”,潜台词是推翻以色列,根据新法的话已构成反犹主义。先不说参与示威的也有犹太学生,但禁止学生呼喊“革命”或“起义”,这班政客不会脸红吗?想必750万香港市民,都不曾忘记当年黑暴的相关口号,但美国政客却觉得黑暴喊“革命”是“美丽的风景线”,美国学生喊“革命”就是“反犹”?美式双标,一览无遗。

  箝制思想打击言论自由

  法案还赋权教育部,迫使大学管理层为拒绝解决校园内的“反犹主义”问题承担责任,否则就可以取消资助拨款。换转是香港立此法,恐怕美国早就批评这是损害院校自主,而实质上,这也无异于威胁大学高层,透过内外夹击的方式把校园内挺巴反战的声音彻底消灭。

  美国大学的挺巴浪潮不过发生了两个礼拜左右,美国随即用警察武力、威胁学校高层、法律武器等方法作出全方位箝制,这就是所谓的“支持民主、捍卫人权自由”了吗?美国说一套做一套的虚伪表现,连自己国内的学生都骗不了,还妄想能借此干预香港?美国的“灯塔”形象早已崩塌,废墟中还留下一大堆烂摊子无法收拾,那些抹黑香港的言辞,正适合作为这座“民主灯塔”的“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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