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就“35+颠覆政权案”作出裁决,16名不认罪被告中,14人“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罪名成立。至此,加上早前已认罪者,涉案47人中已有45人被定罪。律政司当时已就2名被告的无罪裁决提出上诉。虽然全案仍处司法程序,但法庭裁决既出,公平公正,违法者被定罪,大快人心。判决彰显香港法治社会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精神,体现特区政府履行宪制责任,有效落实香港国安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维护广大市民根本利益。
往事不堪回首。依据法庭聆讯,发生在四年前的“35+颠覆政权案”,极少数反中乱港分子以“民主”和“选举”为幌子,串谋操弄所谓“初选”,目的是要在立法会换届选举中,实施所谓的“35+”计划,夺取过半议席,强迫特区政府回应所谓的“五大诉求”,无差别地否决特区政府的财政预算案及公共开支议案,逼使行政长官解散立法会并最终辞职,实现他们所说的“揽炒十步曲”。同时,通过大规模街头暴动及其他手段,使社会陷入停顿,加上国际政治及经济制裁,达至“揽炒”效果。恶劣行径的本质,是图谋破坏、摧毁或推翻基本法和“一国两制”方针确立的香港特区政治制度和架构,破坏香港特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和职能,颠覆国家政权。
维护国安法律不可或缺
“35+颠覆政权案”规模大,案情严重。法庭在300多页判词中,依据国安法及相关法律,对案件涉及的各项法律争议作出明确裁决,并对裁决理由作出清晰阐释。明确划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红线,对颠覆政权、破坏“一国两制”的行为零容忍,有助于维护香港的法治与社会稳定,对其他同类案件处理亦起到标杆作用。笔者赞同并支持高院的裁决,认为此案及法庭的裁决给社会三点启示:
其一,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出现在我们身边,香港不能没有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35+颠覆政权案”规模大、案情严重,很大程度上与过往相当长时间国安法律制度空缺和短板以及缺乏相关教育不无关系。2019年的修例风波给香港带来的毁坏,是人们心中的痛。如果没有中央把握大局,果断出手,制定实施香港国安法,及时化解危机,那么香港社会的现状和未来就难以想像。如今,香港国安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以及本地相关法律,构成了比较完整的维护国家安全法律体系,使香港社会可以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社会长治久安。
其二,“爱国者治港”是基本法确定的原则,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确保香港的管治权掌握在真正爱国爱港者手中,是避免社会动乱,实现长治久安,市民福祉利益不受侵害的必要前提条件。如果“35+颠覆政权案”涉案者图谋得逞,管治权旁落,社会动乱不安,损害的是香港利益与广大市民福祉。
今天的香港,有国安法律护航,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行政、立法、司法正常运作,社会由治及兴,迎来了全力拼经济、谋发展、惠民生的最好时期。这是香港未来的希望所在,值得倍加珍惜。
香港司法公正不受干涉
其三,香港是法治社会,司法公正,不受外部干涉。“35+颠覆政权案”审理,跨越有年,经过百多日聆讯。其间,美西方国家、反华组织、反华政客、外国媒体,不断攻击抹黑香港特区政府、司法机构和执法部门,甚至采取威吓手段,干涉案件公平审讯。这是违背公理、践踏法治的卑鄙图谋,中央和特区政府多次予以强烈谴责。事实上,香港司法机关根据国安法律规定,以事实为依据,遵循法定程序,秉公独立办案,进行客观公正的审理并做出相应惩罚。法官和司法人员紧守司法誓言,以无惧、无偏、无私、无欺精神,维持司法公义。这是香港的骄傲,人们对此充满敬畏和信心。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就“35+颠覆政权案”作出裁决,是香港在落实国安法上又向前迈出重要一步。维护国家安全任重道远。行政长官李家超日前表示,香港有责任维护国家安全,会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在这方面,特区政府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会全力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履行这天经地义的责任。香港社会各界需要齐心协力,共同守护好国家的南大门。
全国人大代表、香港教联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