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屠龙小队”案昨日有了判决结果,案中首脑获刑23年10个月,其余6名核心成员被判5到13年。这是涉及2019年黑暴案件中,判刑最重的一宗,具有高度的指标意义,向外界发出了香港坚定维护法治、坚决惩治犯罪的强烈信息。
本案庭审期间透露的犯罪细节,可谓怵目惊心。被告于2019年7月成立“小队”,其后到台湾接受军事训练、确定爆炸杀警计划,再从美国邮购真枪、西贡试枪等,时间跨度长达半年,若非警方及时瓦解,必定会造成大量人员死伤。曾参与调查的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总警司李桂华昨日形容,当时是愈查愈震惊,形容各被告丧心病狂亦不为过。
法官张慧玲在判刑时指出,被告计划杀警及差不多成事,较“叶继欢案”及“光城者案”更严重;主脑吴智鸿为满足政治目的,“恶毒心肠令人咋舌”。她直斥,相关被告不理他人死活,“恶毒之处实非笔墨可形容”,明显是向社会宣战。
最高长达23年10个月的监禁,为黑暴以来所有案件之最,这既反映了案件的严重性、被告的罪责,同时也是向社会传递出清晰的信息:第一,任何人胆敢策划实施恐怖活动、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安宁,都必然难逃法网;第二,香港是法治之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犯罪分子必会为所做的恶行付上沉重代价;第三,香港坚定维护社会安宁,坚定维护国家安全,绝不容任何人插手干预司法公正。
本案为首次引用《反恐条例》起诉被告,当时尚无国安法,虽然首恶分子均获重判,但案件仍留下遗憾,尤其是其余6名被告获陪审团裁定全部脱罪,引起社会强烈质疑,要求改革陪审团制度。但另一方面,特区政府强调,将来若有类似案件,将积极引用《香港国安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执法和检控。
也就是说,完善法律制度后,任何人不要心存侥幸。香港严厉打击任何破坏国家安全和香港稳定的犯罪行为,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