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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事论事/推动海事保险业务发展 巩固国际航运中心地位\容永祺

2024-11-30 05:02:0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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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李家超早前发表任内第三份施政报告,以“齐改革同发展 惠民生建未来”为题,在多方面提出改革,以改善民生,提振经济。当中提及保险的三项前瞻性政策,作为资深保险业人士及特首政策组专家组成员,很开心见到此报告透过政策组专家组的研究对接机制,吸纳了我和业界的意见,值得深入探讨和肯定。

  首先,施政报告提出,“为进一步强化香港国际风险管理中心地位,保险业监管局明年开展检讨,包括研究透过基建投资的资本要求丰富保险公司资产配置以助分散风险,并带动北都等基建投资。”

  众所周知,保险公司收取保费后都会用作投资,获取收益,同时用作营运和理赔支出。尤其是人寿保险公司,由于它们承保的保单大多是长期甚至是终身的,它们需要配置长期资产及投资,好为它们带来长期的收益和资产负债配置。故此,很多保险公司在考虑固定长远收益,和投资资产安全性及流动性时,都会投放大部分资金在债券市场上;也有投放部分资金在股票市场、私募基金、私募信贷、房地产市场等,甚至有投放在直接投资(direct investment)和基建项目上的。

  保险资金可推动北部基建

  若保监局研究透过基建投资的资本要求丰富保险公司资产配置以助分散风险,相信可以成为保险公司相关的投资指引或要求,有助保险公司制定投资策略,分散风险。在保监新的指引或要求下,平衡了风险和回报,为香港的保险业带来更稳健及长远的发展。

  至于利用此类资金推动北部都会区基建投资,带动经济发展,更是双赢局面,相信大家都会乐见其成。

  其二,施政报告提出“会继续争取内地大型国企等海内外企业在港设立专属自保公司”。笔者认同这项政策能够强化香港作为国际风险管理中心的地位,帮助香港保险业发展得更广更远,值得支持。

  专属自保公司是那些专为其母公司提供保险服务的机构。企业成立专属自保公司,除了经营一般保险业务,自我承保,又可承保市场上难承保的特殊保障项目,集中风险管理。由于专属自保毋须市场推广和支付保险中介人佣金,可以较低成本及边际利润经营,故可收取较低保费,而母公司也可分享该专属自保公司所赚取的承保利润。

  过去十年,“一带一路”倡议为内地企业带来“走出去”的庞大机遇,但同时也带来风险和挑战。内地企业在香港成立专属自保公司,可为其业务发展和产业做好风险管理。

  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航运中心、贸易中心,享有“一国两制”的独特优势,故此在香港成立专属自保公司,可以承保海外及内地业务,并无地域限制。相关部门可推动多海内外企业在香港设立专属自保公司,既可贡献“一带一路”倡议,帮助内地企业“走出去”,又可帮助强化香港作为国际风险管理中心的地位,对国家、对香港及对保险业的发展都是无往而不利,可谓一举多得。

  目前专属自保公司在香港成立已享有不少优惠,如享有离岸风险保险业务利得税百分之五十的扣减。又有专属的资本制度,厘定订明资本额时,根据淨保费或有关未决申索的简单计算方式,资本基础不少于200万港元,远比一般保险公司为低。规管方面也较宽松,如豁免在港维持资产的规定,委任管控要员方面只须在委任后通知保监,又豁免须委任核证精算师。

  目前香港已有四间专属自保公司,分别是:中广核保险有限公司、中海石油保险有限公司、上海电气保险有限公司,以及中石化保险有限公司,都是内地企业来港成立的。相信在特区政府的推动下,将来会有更多专属自保公司在香港成立,为自身企业出海作更周全的风险管理。

  海运是经济主要增长来源

  施政报告指出,特区政府会大力发展高增值海运和专业业务,包括提供船舶租赁免税优惠,并为海事保险、船舶管理、代理及经纪业务提供半税优惠等。政府会推动具潜力或代表性的海运保险业务落户香港,扩展海运保险产品,并加强与国际海事保险业机构协作,推动海事保险人才培训,纳入更多海事保险考试等。笔者对此非常赞同。

  香港作为国际航运中心,海、陆、空的航运发展都同样重要。而海运服务是航运业务的高增值部分,近三年间(2019至2022年)经济贡献增加近四成,是经济主要增长来源。

  海事保险是海运业重要的一环,对海运发展非常重要。目前在香港的国际海事保险服务公司数目众多,提供广泛的海事保险产品。截至2024年6月底,香港共有80家获授权的海事保险公司,其中30家是外资保险商。

  香港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国际航运中心地位,必须在各方面加强,包括吸引更多保险商来港提供服务,扩展更多海运保险产品,满足不同情况和需要,以及长远培育更多海事保险人才。推动发展香港海事保险以巩固国际航运中心地位,这是具远见的双赢政策措施,值得肯定。

  特首政策组经济发展专家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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