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六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的指导意见》,从支持增强消费能力、扩大消费领域金融供给、优化消费环境和政策支撑保障等六个方面提出19项重点举措。
这一政策“组合拳”被媒体视为促进消费新动能的“金”举措,不仅回应了当前消费市场的结构性矛盾,更通过金融工具的精准发力,为构建以内需为主的增长格局注入新动能,标志着我国消费政策从“短期刺激”向“长效机制”转型的实质性推进。
促成市场供需良性互动
首先,19项举措有助于打通消费链条的“堵点”与“痛点”,即促成消费市场供需两端的良性互动,破解居民收入预期不稳、消费场景单一、金融供给错配等制约消费扩容的问题。
在需求端,通过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定向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定就业与收入增长预期,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养老、健康、文旅等领域的专属金融产品,将消费与财富管理、社会保障深度融合,从而形成“收入提升─消费意愿增强─服务供给优化”的正向循环。
在供给端,则通过“扩面增量”与“提质增效”双向驱动,推动传统消费模式升级。一方面,要求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以旧换新、绿色智能家电等领域的支持力度,通过利率优惠、期限灵活等手段降低交易成本;另一方面,依托债券、股权等多元化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文旅体育设施、医疗养老基础设施等新兴消费场景建设。这种“政策性工具+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既保障了金融资源的普惠性,又提升了资源配置效率,为消费供给体系注入创新驱动的动能。
其次,《意见》的另一大亮点在于对金融工具的灵活运用与创新突破。
在货币政策层面,强化逆周期与跨周期调节的结合,通过准备金率、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保持流动性充裕,为消费领域提供稳定的融资环境。例如,针对服务消费重点领域推出的专项再贷款,既体现了政策对民生领域的倾斜,也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降低了金融机构的风险敞口。
在产品创新层面,《意见》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消费场景开发差异化产品,满足多元化的消费需求。例如,在服务消费领域,支持小微企业信用类金融产品的创新,推动“个性化、差异化”服务模式;在商品消费领域,围绕汽车、家电等耐用消费品,通过灵活调整贷款比例、期限和利率,降低消费者交易成本,并明确减免以旧换新提前结清贷款的违约金。此外,对数字消费、绿色消费等新型消费模式的金融支持,更是将金融科技与消费升级深度融合,为未来消费形态的演变预留了政策空间。
其三,政策协同与制度保障的强化。
在财政与金融联动方面,政策强调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手段放大金融工具的杠杆效应。例如,商务部同步开展的“千县万镇新能源汽车消费季活动”,通过“政策+活动”双轮驱动,不仅激活了县域消费市场,也为金融机构提供了精准的投放场景。这种跨部门、跨领域的协作机制,有助于形成“政策牵引─金融赋能─市场响应”的良性循环。
在制度保障层面,《意见》特别重视消费环境的优化,构建消费信心的“安全网”。通过健全信用体系建设、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举措,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决策不确定性。此外,对商贸流通体系、消费基础设施的金融支持,进一步夯实了消费便利化的硬件基础。
同步完善金融监管
尽管《意见》为消费扩容提供了强大推力,但随着新型消费模式的快速发展,金融监管需同步完善,例如对数字消费场景中的数据安全、跨境支付等问题进行前瞻性布局。
《意见》的实施将推动我国消费市场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通过金融资源的高效配置,实现消费韧性升级,催生绿色消费和数字消费等新的增长极。而一系列举措将加速金融供给侧改革,推动金融机构从传统的“信贷供给者”转变为“消费生态构建者”,在服务实体经济中实现自身价值的跃升,为中国经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动力。
国际关系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