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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水集/不负市民重托

2025-07-04 05:01:3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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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完成草拟《立法会议员守则》,若获通过,将于下届立法会履新之日实施。守则订明对议员操守及工作表现的要求,最高处罚是停职扣薪。收紧议员守则有利于加强议员自律和更好履职,有利于提升立法会公信力,符合公众期待。

  守则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明确要求议员必须时刻注意个人言行、保持个人诚信,行事要以国家根本利益和香港社会整体利益为依归;二是列明针对不当行为的处分机制,由书面警告、当面训诫、立法会通过议案训诫、谴责直至暂停议员职务。停职期间无权收取议员酬金及津贴;三是完善守则执行机制,现有的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扩大职能,更名为“立法会监察委员会”,经立法会授权,可行使《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的传召权力调查投诉。

  作为立法会议员,做好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更好履职尽责,这是天经地义的事。违规者需受到处分,处分要有阻吓力,也是理所应当。然而,过去由于选举制度的漏洞,从第一届到2019年那届立法会,都有一些反中乱港分子登堂入室,窃据议员之职,将议事堂搞得乌烟瘴气。彼时对议员不当行为的处分也非常宽松,多为口头或书面警告,罕有扣薪,遑论停职。当议员操守未能与市民期望挂钩,处分不痛不痒,不可能有阻吓力,也是过去的立法会变质变味的其中一个原因。

  随着香港国安法公布实施,香港实现了由乱到治的历史性转折并迈入由治及兴新阶段。第七届立法会是完善选举制度、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之后的第一届立法会,议政效率大幅提升,公众对议员行为和操守的期待也更高,议员必须对自己有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努力做到“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收紧议员守则、完善议员申报制度及执行机制,是“爱国者治港”的内在要求。唯其如此,立法会才能进一步提升议政水平,更好地推动香港向前发展,不负国家期望,不负市民所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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