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评论 > 大公评论 > 正文

议论风生/警惕各种“软对抗” 废除“私饭”制度 合法合情合理\叶建明

2025-07-12 05:01:52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特区政府日前建议修订《监狱规则》,赋权惩教署基于特定目的或因应不同情况,对探访在囚人士、在囚人士与律师接触及囚犯生活管理,包括衣着及饮食等方面施加有需要的限制、条件或禁止。

  此次修订旨在防止有人滥用《监狱规则》的制度危害国家安全、威胁监狱的保安、秩序及纪律,或妨碍在囚人士改过自新。

  有网媒针对其中废除“私饭”制度,借题发挥扯上所谓在囚人士人权,有必要予以驳斥。在地缘政治风险加剧,国家安全隐患尚存,香港实现稳定,迈向由治及兴新阶段,全力以赴拚经济的当下,树欲静而风不止,我们需要警惕各种“软对抗”,防范各种“带节奏”的舆论。维护国家安全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过去6年发生300宗违规事件

  修订文件提出,在膳食方面,取消候审在囚人士可自备“私饭”(包括食物及酒精类饮品)做法。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指出,“私饭”会带来数个风险。第一是特权的风险。可能会有人利用进食“私饭”这个特权去影响其他在囚人士,让其有特别的权利,成为在囚人士私相授受的工具。第二是保安的问题。曾有案件涉及“私饭”内放置毒品,甚至其他违禁品的情况。惩教署人员要花大量时间和资源,就每一个“私饭”作详细检查,才能让囚犯享用。第三涉及健康问题。此外,“私饭”亦是导致争执和打斗的其中一个主因,2018年至2024年就发生了超过300宗候审在囚人士因“私饭”引致的违纪事件。

  其实,惩教署一直有向候审在囚人士提供合理的膳食,包括米饭为主的中国餐;面包为主的西餐,以及咖喱餐和素食等四种基本膳食。此外,还设有30多种特别餐,包括对有吞嚥困难的囚犯会获派软餐等。

  香港现行的《监狱规则》已经有超过70年的历史,70年来,世界早已沧海桑田,香港也早已今昔相别。审视过往羁管被定罪和候审在囚人士的相关执法经验,惩教院所为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国安风险和保安威胁,以及其他司法管辖区相关法律和实践经验,完善《监狱规则》势在必行,合法合情合理。

  英国27年前已废除“私饭”

  本次修订法例也与世界大部分地方一致。而且,香港的监狱当年设立“私饭”制度,主要是沿袭早年英国做法,但英国早在1988年就废除了这一规定,而世界上大多数司法管辖区包括新加坡、马来西亚、澳洲等,都没有容许在囚人士选择“私饭”的制度。

  其实道理很简单,羁押囚禁不是旅游住酒店。在囚人士因为有弃保潜逃、干犯刑事罪行或妨碍司法公正等等风险而被依法命令在候审期间还押,他们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在监狱中需受到必要的限制。正如行政会议召集人叶刘淑仪认为,修例“非常合理和有必要”,“吃私饭穿私衫”已过时。

  此次政府修订建议充分考虑了基本法,包括有关人权的条文,在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和保障个人权利之间,已经有一个最好和最合理的平衡。

  也正是如此,7月7日举行的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上,发言的议员均表示支持修例,认同“早一日,得一日”完成修例,将有助于持续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体系,达到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岛各界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