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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政道/立法规管网约车 探讨各方共赢方案\何敬康

2025-07-17 05:02:1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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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区政府7月15日向立法会提交《规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立法建议》,为推动网约车合法化踏出了关键一步。过去十多年,网约车一直在香港非法经营,但无可否认的是市民对网约车服务的需求殷切,另一方面的士业界多年来认为网约车蚕食其生存空间。此次特区政府提出的建议框架吸收了各方意见,未来各界继续集思广益,共同推动出台更加完善的政策。

  我认为网约车合法化的关键,是要得出一个乘客安全受保障、的士车主和网约车平台公司接受、的士和平台司机“揾到食”的共赢方案,这才是社会的最大利益,及解决多年来网约车营运争议的最佳方法。

  根据政府提出的立法建议,网约车平台、平台司机和网约车都必须领牌,我赞同平台、司机和车辆均需领牌的建议,此举可同时处理目前平台和司机缴纳税款、防止非香港居民担任平台司机,以及没有购买第三者保险等问题。我建议,当局日后正式制订规管网约车的法例时,应对容许无领牌司机和车辆载客的平台作出严厉处分,严重违规的平台更可以注销牌照,同时也应该加强无牌网约车车主和司机的罚则,以收阻吓作用。

  当局暂时未有公布网约车的发牌数字,我建议相关部门及早公布厘定网约车发牌数目的准则,并考虑与目前正营运的网约车平台商讨,由对方提供已在平台登记的网约车数量、不同时段司机上线数目等资料。虽然目前网约车的营运仍未合法,但毕竟平台运作已久,相关数据能反映市场的真实情况,对厘定网约车发牌数目有较大的参考作用。倘若发牌数目不符合市场需要,或会衍生“叫车难”等问题。另外,发牌时有关部门需确保发牌申请公平公正公开,以免发生乱象。

  另一点需要留意的是,未来“点到点”运输政策依然是以的士为主导,网约车担当辅助角色。事实上,现时有不少网约车司机并非全职,而是在空馀时间“揸返几转”帮补生计,因此在立法规管时可考虑一定灵活性,让兼职司机有生存空间。如果按照日前公布的网约车规管框架,领牌车辆如果不是全职操作的话,成本与回报未必有合理比例。而在现时经济情况下,兼职驾驶网约车可以让部分人保持一定收入,亦灵活配合市民使用的网约车需求。

  至于框架建议网约车车龄必须在7年内,我认为可考虑适度放宽,目前部分平台要求上线车辆的车龄在15年内,因此有一定比例的从业员目前使用的汽车将不符合发牌资格。建议限制车龄目的是希望网约车能提供优质服务,但现今科技发达,大部分汽车的性能保养不俗,如果要司机更换车辆再申领牌照,对部分人来说实在是困难,期望当局可以优化有关规定。

  至于网约车合法化后如何扶持的士行业,增强业界的竞争力和提升服务水平,我建议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例如参考澳洲新南威尔士州设立了“日落条款”,在一段时间内每次网约车行程需拨出一定金额协助的士业提升服务,如设立电子支付系统、加装车厢内摄影机和追踪系统等,还可以向的士司机提供使用新科技和外语等培训。

  新民党立法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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