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上网成瘾备受社会关注。有政府精神健康委员会委员建议家长以身作则,陪伴子女使用互联网,减低他们早期乱用网络平台上网成瘾的风险。其实,不仅平台和家长要负起责任,有关部门也可借鉴其他地区经验,完善相关法例。
有调查显示,香港青少年每日花费大量时间留连网络,超过一半学童的上网时间超过4小时,少数人每日超过7小时甚至更多。在地铁等场合,青少年大都是“低头”一族。一家人围桌食饭,家长忙于刷视频,小朋友有样学样,在家佣喂食时忙着玩手机游戏。这不是影视情节,而是不少家庭的实景。
为降低青少年的网瘾,父母需要身为表率,多些时间与孩子互动,带他们出门旅游或健身。特区政府也要有所作为,对青少年上网实行适当监管。不少国家国家和地区出于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而实施了一定程度的上网监管,为香港提供了借鉴。
上网监管有以下几个方向。一是限制时间。内地年前颁布条例,要求平台设置未成年人模式,严格限制上网时间:3岁以下禁止使用手机;3至8岁每天最多使用40分钟;8至16岁最多1小时;16至18岁至多2小时。社交平台应自动过滤有害内容。韩国、新加坡等地做法与中国内地相似。二是限制内容。英国要求平台对13岁以下儿童实施严格的年龄限制,过滤有害内容,并考虑将年龄门槛提高至16岁。三是限制年龄。澳洲政府去年11月通过法例,禁止16岁以下儿童使用社交平台。平台必须禁止儿童开设账户,违者重罚。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等国支持欧盟范围内禁止15岁以下儿童使用社交平台,或需要家长同意。
世界各地做法不尽相同,共同点则是强调网络平台责任、年龄验证和家长参与。相比之下,香港目前在规管上相当宽松,未来可展开社会咨询,参考其他地方的“未成年人上网模式”和时间限制,融入本地法规,相信会得到本地家长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