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被控一项串谋刊印覆製煽动刊物罪及两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案件拖延近五年,终于进入最后阶段,今日控辩双方进行结案陈词,之后就会等待法庭判决,这意味着黎智英案即将迎来终局,善恶到头终有报。不过,以黎智英团队惯伎,每当审讯期间必会进行各种政治炒作,通过西方媒体不断操弄“健康问题”,抹黑司法及惩教部门,意图干扰审讯,今次也没有例外。
在法庭宣判前夕,黎智英老部下、壹传媒前董事祁福德(Mark Clifford)撰写的《黎智英传》中文版又“刚巧”推出,这本书没有什么价值也没有什么好说,就是一本为黎智英评功摆好、涂脂抹粉的文宣,当中最令人侧目的是在没有任何证据之下,就指黎智英在狱中遭受所谓“不人道待遇”。这其实也是黎智英团队针对法庭审讯的主要策略,不断渲染黎智英在狱中的待遇,指黎受到当局针对,人权被剥夺,一方面向外界特别是向西方政界博同情“卖惨”,另一方面借此对香港的司法和惩教施压和抹黑。
炒作造假自己人都看不过眼
就如《日经亚洲》日前又刊出黎智英儿子黎崇恩的访问,指77岁的父亲黎智英的牢房没有自然光,香港的炎夏气温,可飙升到摄氏40度,父亲过去曾被称为“肥佬黎”,但因患有糖尿病,在狱中体重骤减,如今“大家已经不能再叫他肥佬”了。过去黎智英团队打“司法不公”、“政治牌”,结果毫无作用,反而暴露黎智英与外国势力千丝万缕关系,变相坐实了黎智英罪名。及后他们改打“悲情牌”,无限夸大黎智英在狱中的待遇,但内容都是凭空捏造,这说明黎智英已是黔驴技穷。
其实,黎崇恩的说法根本经不起推敲,更诅咒自己父亲“时日无多”。香港的监狱一向对犯人有周全的医疗保障,黎智英有糖尿病,也是国安重犯,在狱中一向得到适切的照料,而且看上次黎智英出庭自辩时的精神状态,口若悬河,毫无病态,与黎崇恩的描述有极大落差。至于入狱后“瘦”了,本属正常,绝大多数人入狱都会瘦,这是监狱生活的常态,难道入狱还会发胖吗?对黎智英而言,上次庭审可见他更多是“健康瘦”,不但不是“时日无多”,更因为监狱生活规律,身体健康也得到改善,何来“时日无多”?
至于黎崇恩及一些反对派常指牢房气温高、没有自然光等,更是荒谬之极。现在他们是坐监服刑,是接受惩罚,不是度假,怎能要求夏天有冷气,冬天有暖气?而且法律面对人人平等,为什么黎智英可以享受更好的福利,黎崇恩以为自己是谁?
这些炒作黎智英健康的新闻,在审讯期间几乎无日无之,早前《华尔街日报》就报道,指身为天主教徒的黎智英,被惩教署拒绝向神父领圣餐的要求,身患糖尿病亦未获适切治疗,而且欠缺足够日照,严重影响其身体健康。其所谓“国际律师团队”更借机炒作,并向联合国的酷刑特别报告员提出紧急申诉。结果黎智英本地代表律师团体罗拔臣律师事务所,随即要发表声明澄清打脸,指黎智英在狱中是能够获得合适治疗,而他也知道可透过惩教署特别安排领圣餐,只不过需要神父为他单独主持弥撒。由于安排较不便,因此暂未提出要求云云。
这说明所谓“国际律师团队”的炒作、造假,连自己人都看不过眼,认为难以令人信服。这些造谣太过低级,太过荒谬,根本毫无理据,结果只会帮倒忙,所以才要出来澄清。现在黎崇恩的说法,不过是炒冷饭,重重复複,以为可以三人成虎,实际是自暴其醜。
“卖惨”改变不了违法必究结局
黎智英现时的三宗罪,案情都不复杂,控罪都很明确,有没有发布煽动刊物,有没有串谋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对香港特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看证据就可知道,控方在期间已经列举出大量的文字、影片以及证人供词,指出黎智英干犯有关罪行,有关的短片、文章等在网上随手就可以找到,只要用常识就可以判定当中是否涉及煽动成分,是否有要求外国制裁香港。可以说,对黎智英三宗罪已是证据确凿,欲辩无从。
黎智英案是香港国安法下第一宗勾结外国势力案,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终身监禁,黎崇恩为什么要强调他“时日无多”,其实就是对其父的所为心知肚明,通过正常的司法程序根本难以脱罪,所以黎智英团队从一开始就不是以法论法,而是以政治干预司法,及后又玩弄法律制度,不断横生枝节,最后又大打子虚乌有的悲情牌、卖惨,但就没有明确回应其三宗罪的指控,没有回应其有没有勾结外国势力。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黎智英不能凌驾法律之上,任何牌都不会影响法庭对黎智英的公正审理,都改变不了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结局。黎智英今日摆出一副悲情的模样,但其今日的结局又是孰令致之?孰使为之?与其负隅顽抗,不如诚心忏悔,真正为自己的所为承担责任,一味哭哭啼啼卖惨,徒令人更加不齿。
时事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