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昨日继续结案陈词。纵观两日来控方的陈述,列出大量证据详述黎智英在国安法通过前后的串谋行为,并以严密的法理逻辑驳斥了黎智英一方的辩解,全面、严谨、有力。相反的是,辩方早前抬出合约法的“受挫原则”等主张,不仅难以成立,反而强化了控方的观点,自设陷阱。从目前情况而言,黎智英违法证据确凿,即便下一步辩方进行结案陈词,但在强大的证据链和明确的法律规定面前,可谓无可抵赖。
昨日控方陈词的其中一个核心论点在于,黎智英涉嫌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的呈堂证据,时间线横跨多年,部分串谋行径即使在香港国安法颁布实施后也仍然继续,其数量之多和具体程度,令人吃惊。
从国安法通过前后的事实而言:第一,2019年10月,黎智英就已经开始赴美会见美国官员,呼吁美国政府制裁香港,对中国实施敌对行动。至2020年6月,黎智英以探望孙女为由,向高等法院申请翌月离港赴美,但在早前庭审上,黎智英便承认当时的目的还包括会见美国官员进行国际游说。第二,控方指出案中“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指涉的串谋协议,由2019年8月开始,并延续至香港国安法生效后,共谋者包括黎智英本人、刘祖廸、黎智英当时的私人助手Mark Simon,以及从犯证人陈梓华和李宇轩等人。
国安法生效后仍不收敛
从具体的违法行为情况而言:黎智英在之前作供的时候,便供认Mark Simon于国安法生效前后与陈梓华的联络,均是执行黎智英的安排。2019年8月,黎智英透过Mark Simon作为中间人,为“G20×揽炒团队”的全球登报倡外国制裁中国行动,垫支了350万。在国安法生效前夕,黎智英再向陈梓华声称国安法只是“雷声大雨点小”,形同鼓励陈梓华在国安法实施后继续进行国际游说。而黎智英更将一间英属处女群岛离岸公司连同存有8万元的户口,赠予陈梓华当作奖励。
从持续多年的政治主张而言:根据陈梓华的作供,2020年1月11日他与黎智英、刘祖廸等人在台湾会面时,黎智英指示他们循四个步骤展开国际游说,包括一)向外国政府传达香港情况;二)争取外国政府的关注及谴责;三)把外国政府“枱底人”的意见带回香港;四)与“枱底人”建立关系,敦促他们对香港实施制裁,甚至推翻中国政权。黎智英在作供时,亦承认了国安法生效前后,均有进行头两个步骤。
由上可见,不论是违法的时间线、具体的违法事实,还是贯穿始终的政治主张而言,都全面证明了被告的违法事实。在过去的庭审中,黎智英一方尝试透过模糊自身在各项情节的参与度来作为主要辩解策略,例如他由始至终没承认与“重光团队”的直接关系、不知道IPAC等反华组织、与裴伦德等反华政客熟悉等等。但在强大的证据链面前,根本是徒劳。
除此外,控方昨日针对辩方提交的书面结案陈词作出反驳,指出辩方陈词忽视全盘证据,提供的论述过于零散,又只提供选择性陈述,并且以偏概全。
例如辩方只选择性采纳前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剑虹的部分供词,试图证明《苹果日报》的编采方针有因应香港国安法生效而改变。但从张剑虹、陈沛敏等高层,以至黎智英本人的供词,都可见黎智英从未改变《苹果日报》的编采方针,而是贯彻其设下的“鸟笼自主”,规范员工编采方向,即毋须持平报道,集中报道中国负面新闻,坚持“黄色”政治立场。辩方虽然声称国安法生效后,《苹果日报》管理层没有意图继续作出涉嫌违反国安法的相关串谋行为。但证据显示国安法实施后,《苹果日报》持续在版面横幅刊印含“港独”意味的标语,以及“两制盖棺”等字眼,均显示其编采方针未有改变。
外力干预注定徒劳
甚至在黎智英被捕后,他仍继续下达编采指示,要求《苹果日报》继续“黄色”报道方针直至倒闭一刻,并透过各种文章和节目表明知悉“勾结外国势力是大罪”,但强调自己“不能退缩,只能继续前进”。加上黎智英请求美国在贸易、科技方面向中国实施制裁措施,控方直指,这些行为都已确切违反了香港国安法。
控方所提供的人证、物证,由内到外勾勒出一幅外部势力如何利用本地乱港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的复杂关系图,证据包括了当年《苹果日报》白纸黑字遗留下来的纪录,包括了黎智英与其亲信之间的私下对话,还包括了黎智英本人的证供。
从黎智英案开审以来,外部势力就不断利用各种小手段企图干预审讯,比如蛮横阻止特区政府聘用相关大状、称案中的从犯证人遭到“严刑逼供”,到近期更祭出了黎智英“时日无多”的惊人之语。但每到最后,这些小手段无不以失败告终。而在如此强大的证据面前,同样将失败收场。
一百多天的审讯中,法官体现了刚正不阿的高度法治精神,控方律师发挥出了超高水平能力。各界相信,黎智英涉嫌违反国安法一案,将在公正、公开的情况下,以全面严谨的证据和法理逻辑,让全世界看到香港的高度法治精神,以及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定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