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昨日由辩方继续结案陈词。继前日辩方陈词被法官指出在“玩数字游戏”和辩护逻辑不着边际后,昨日再被质疑说法与现有证据存在矛盾;而辩方一再声称涉案文章和节目中所涉内容不过是在“纸上谈兵”,亦遭法官反驳黎智英背后的动机问题。对比控方列举的充分证据和大量例子,辩方的辩护方向却只集中在咬文嚼字和试图制造逻辑问题,无疑让法庭和社会进一步看清,究竟哪一方更具说服力。
黎智英一方的辩护策略主要集中在两方面。其一,是试图将黎智英在文章、社交平台和节目中涉嫌请求外国制裁等煽动性内容,降格成一般的“评论”和“表达观点”。例如辩方谓黎智英透过文章和节目作出的评论,即使提及外国政府对中国实施科技制裁等,也仅仅是“纸上谈兵”。又举例说黎智英在专栏文章中,提及“特朗普发动贸易战,禁止输出高科技和晶片到中国,打击中国经济”,只不过是在陈述事实、分析实况,更形容这与“饮茶”论政没有分别,不足以证明确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对中港实施制裁云云。
“隐含性请求”无法忽视
其二,试图转移关键法律问题。例如辩方提出,控方是先假定了黎智英有罪,才从黎智英与下属、外国政要的对话中反过来推论其中存在串谋行为,“先入为主”认为黎智英接触相关人士,就是为了勾结外国势力。
从上述的辩护策略可见,辩方似乎无意在关键的法理问题上正面回应控方陈词,而是用一种类似咬文嚼字的方式来试图寻找漏洞。如果是本身没有充分证据的案件,或许这样的策略还有一定胜算。但控方在长达860页的陈词中,为应付这些质疑做足了准备,各位法官也没有因而被带偏方向,其行为不仅达不到目的,反而自暴问题:
首先是证据不足的部分,辩方引述黎智英的证供在社交平台帖文的内容,称可以证明黎智英没有直接请求外国政府对中国内地和香港特区进行制裁、封锁或其他敌对活动。又说就算黎智英心里希望中国被制裁,也不代表黎智英有意图与他人串谋实现制裁一事。
但法官清楚指出,黎智英在帖文中即便没有直接请求外国进行敌对行为,也“隐含地”(implicitly)请求外国制裁中国内地和香港,或鼓励外国实施制裁。此外,黎智英曾表示自己知道和外国政客交往会被视为勾结外国势力,在香港算是“大罪”,但扬言即使有风险也会坚持下去,呼吁外国团结一致声援香港,呼吁香港人继续坚持、不要退缩。法官强调,重点不是黎智英自己觉得有没有勾结外国势力,而是他表明该行为即使被视为勾结外国势力,他也会坚持下去并不会退缩。而有其他证供也显示,黎智英曾向从犯证人陈梓华和时任《苹果日报》社长张剑虹说过“不能退缩”等言论。
至于辩方声称所谓控方先入为主的批评,亦被法官明确驳斥,强调控方没有“疑罪从有”,法庭更不会先假定被告有罪,而是必定会找出证据支持,再考虑控方举证至毫无合理疑点,才会达至罪成,并重申这是法律的基本原则。
其次是前后矛盾的问题。在周三的陈词中,辩方表示案发期间,《苹果日报》共发布约4万多篇新闻或评论文章,其中只有161篇文章被控方指控为煽动刊物,即仅占0.39%,形容如果《苹果》真是一个煽动平台,便会“预期有更多文章”,认为涉案文章不足以推论串谋。但到了昨日的陈词,辩方又反过来要求法庭不应考虑黎智英在文章及节目中所作反中言论的数量,而应集中关注其内容。法官因此质疑辩方的说法完全自相矛盾。
这一点也能在某程度上反映出,辩方理应对现时案中的核心法律问题非常清楚。关键问题从来不在于黎智英写过多少涉嫌违法的文章,或录制过多少涉嫌违法的节目,如果案中确实存在违法行为,那一篇文章、一句说话,甚至是一个字也足以作为证据,强辩相关文章占比很低,没有任何法律意义,也不会因此就抵销违法行为。
为求脱罪有说谎之嫌
更重要的是,控方日前已经举出大量例子,说明黎智英为求脱罪,有在庭上说谎之嫌。例如黎智英曾自辩称不关心“初选”,但与李兆富的对话信息,却显得他积极参与及关注“初选”程序。香港国安法实施后,黎智英在2020年6月向高院申请更改保释条件以离港赴美,指其女儿在美产女,迫不及待欲赴美探望孙女,但黎智英却向助手Mark Simon透露他计划赴美与时任美国副总统彭斯等美国官员会面,还希望其孙女拿到出世纸后令其赴美申请合法化,并确定他会见美国官员的日期。
昨日法官亦表示,审视案中大部分WhatsApp信息后,认为辩方称黎智英跟Mark Simon“鲜少谈论政治”的说法似乎“不太正确”。经辩方确认相关证供后,法官再表示“如果被告真的这么说,那控方或许有另一理由指出其证供为何不可信”。
虽然辩方连日来尝试采取避短策略,来转移案中的关键法律问题,但似乎成效有限,法庭没有因而被敷衍过去。案中证据确凿,不可能靠数字或文字游戏糊弄过关,而这正正彰显香港司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巩固社会对本港法治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