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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论风生/划清法律红线 力促选举动员 ──“港澳平”释放的双重信号\崔 剑

2025-10-27 05:02:1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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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届立法会选举10月24日进入提名期,多位人士宣布参选并陆续公布竞选政纲。随着新选制持续成功实践,特别是第七届立法会表现的理性、务实、高效,社会各界对今次换届选举更多了一份期待,希望能够结合本港实际选出新一批更好服务广大市民的优秀代议士。

  然而,近期社交平台上却出现个别意图干扰破坏选举的声音,如诋毁第七届立法会的表现,编造“弃选潮有潜规则”“内定的祝福名单很长”等说法,甚至鼓动“杯葛投票”。日前,中央港澳工作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表最新一篇“港澳平”文章《选举不容干扰破坏》,可谓一次极具针对性的严正警告,划清了底线和红线,释放出有关行径“不仅不当,而且违法”的强烈信号。

  反中乱港势力蠢蠢欲动

  新选制是符合“一国两制”原则、符合香港实际的好制度,力促选举回归选贤任能的本质。第七届立法会履职之务实高效获主流舆论充分肯定,便是明证。“爱国者治港”原则全面落实以来,反中乱港分子及其代理人已被依法排除在特区管治架构之外。不过,这批人见不得香港好,仍然蠢蠢欲动,用各种手段诋毁“爱国者治港”,企图干扰破坏今次选举。

  对此,“港澳平”文章明确指出:香港国安法和包括《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在内的本地法例,共同为选举安全和选举秩序保驾护航,各类企图破坏选举的行为和活动都将被依法严厉打击。

  查看法律条文可知,干扰破坏选举达至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行径都有可能犯法。譬如香港国安法列明多项具体罪行和处罚措施,第29条涉及“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其中第四款载明“对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进行操控、破坏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均属犯罪,罪行重大的,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再如第七届立法会审议通过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在不同部分条文订明,干预任何选举或与选举相关的程序(包括配合境外势力达到干预效果)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判处监禁14年。

  此外,《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三部分,对多项涉及选举的非法行为作出明确规管,其中就包括发布及传播“虚假或具有误导性的陈述”、“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等行为。

  可见,这些法律是护航今次选举顺利进行的法治基石和重要保障。“港澳平”文中重点提及,就是要在选举关键期划清底线和红线,警醒那些图谋不轨之徒——诸如诋毁抵制、干扰破坏选举等违法言行,必有严重的法律后果。

  “港澳平”文章还指出:特区政府一定会履行当家人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谨组织、周密安排,确保选举在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环境中顺利进行。从某程度上说,这是针对今次换届选举的一记“发令枪”、一次全港总动员。关于如何组织安排好选举工作,笔者浅谈三点建议。

  鼓励各界积极尽责投票

  第一,对于干扰破坏选举、涉嫌违法的行为,必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严厉打击相关势力、组织和个人,确保选举依法依规进行。在这一点上,驻港国家安全公署也发表了声明,强调在本次选举过程中,要“毫不手软坚决依法打击任何干扰破坏选举秩序之举,坚决依法严惩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坚决有力遏制反制任何外部势力的插手干预”。换言之,特区有关部门必须拿出态度、亮明底线、严格执法,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和选举秩序,不负中央及市民期望。

  第二,全力创造有利环境,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宣传今次选举事关香港的未来、事关每一位市民的生活和共同家园,鼓励广大选民全面深入了解各候选人的政纲、形象和能力,动员其珍惜手中选票,积极参与、踊跃投票,行使真正当家做主的权利。

  第三,广泛动员公务和公职人员支持办好选举。一方面,全体公务人员应履职尽责,相互配合、齐心协力,在本职工作上确保选举工作顺利圆满完成。另一方面,号召大家履行好公民责任,发挥好带头作用。除本人切实参与外,还要鼓励身边亲朋好友积极响应。总之,通过凝聚各方力量共襄盛举,进一步展示“爱国者治港”的新气象。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教联会秘书长、法律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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