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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香江/恐吓法官触犯底线 破坏法治不能容忍\屠海鸣

2020-12-07 04:23:3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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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大公报》《文汇报》等本港主流媒体,都在第一版刊登醒目新闻:近日,有不法狂徒三次致电法官苏惠德的办公室,恐吓要炸死其全家人。恐吓的时间,正好在苏官审理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欺诈案、颁令将黎还押监房之后。此前,苏官还遭社交平台煽暴群组“阿囝揾老豆老母”非法“起底”,其个人信息被非法披露。“恐吓新闻”引起了本港读者和内地民众极大的关注。

  在法治社会,恐吓威胁法官是非常严重的事件。特区政府发表声明指出,香港法例保障司法独立,不受干扰,若然司法人员因履行职能,而被恶意恐吓会伤害其家庭成员,以企图影响法庭裁判,政府绝不姑息这种违法暴戾的行为,警方必定严正执法。律政司表示,绝不应该恶言攻击甚至恐吓司法人员,否则会损害香港的法治,亦会触犯法律。司法机构对事件表示高度关注,并重申法官及司法人员一直依法处理案件,确保司法公正,并以无惧、无偏、无私、无欺之精神,维护法制,主持正义。

  恐吓法官是逾越底线的不法行为

  在香港由乱向治的关键时刻,发生这种恶劣事件令人愤怒,全社会都应形成共识,对恐吓法官的违法行为决不能姑息!

  被恐吓的总裁判官苏惠德,是香港国安法的六名指定法官之一,曾审理了多起涉及干犯国安法案件。今年七月一日,一名男子驾驶插有“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旗帜的电单车,高速衝向警方防线致三警受伤,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恐怖活动罪”及“实施恐怖活动罪”,此案由苏官审理。今年八月黎智英及两名儿子、多名公司高层涉触犯香港国安法被捕,其大楼被警方封锁作搜证,有关手令是由苏官签发的。还有“美国队长2.0”之称的一男子被控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也由苏官审理。

  显而易见,正是由於苏官依法履职,才成为某些人的“眼中钉”,被贴上“亲中法官”“蓝丝法官”的标籤,电话号码、住址等信息被不法分子在网上非法披露,这次又遭到恐吓。

  司法机构是社会公义的最后维护者,如果司法机构由於受到恐吓威胁而作出有失公正的判决,后果是非常可怕的,久而久之,社会将不可避免地走向崩溃。因此,在任何一个法治社会,“司法独立”都是维护长治久安的基石之一。

  基本法第二条订明,香港特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第85条订明,香港特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司法人员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不受法律追究。这就明确了司法机构在特区治理架构中的地位和作用。任何人如对判决或判刑不满意,有上诉机制处理,决不能用非法手段对待法院和法官。这是法律劃出的红线,也是香港社会的底线,绝不容许逾越,绝不容许触犯!

  阻止香港国安法落地是痴心妄想

  不法分子恐吓威胁法官苏惠德,皆因他审理涉及国安法的案件,但无法阻止香港国安法的实施。

  首先,香港国安法有坚实的法理基础。任何主权国家都有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否则,就如同一个家裏没有大门,谁都可以进进出出,来你家裏捣乱。就国家安全立法,从来都是国家层面的职责,鉴於香港与内地的“两制”之别,基本法23条授权香港特区自行立法,保障国家安全;但回归23年来,香港一直没有履行这一宪制责任,导致城门洞开,祸乱不断。去年“修例风波”期间,在外国势力的策动下,香港几乎成了“反中”基地。在这种背景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香港国安法,为香港装上一道“防盗门”,此乃天经地义!并继续保留香港“23条立法”的授权,也是无可厚非。

  其次,香港国安法有坚实的民意基础。如果说,香港市民过往对国家安全的认识还比较模糊的话,近年来的认识则日渐清晰。从“佔中”到“旺暴”,一直到“修例风波”初期,不少人误认为其性质就是“争取民主、自由、人权”;后来,政府宣布撤回“修例”,暴乱非但没有停止,反而愈演愈烈,再到“港独”分子喊出“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的政治口号,叫嚣要“揽炒”到底,市民终於看清,这确实是一场“颜色革命”,是要令香港变天。市民纷纷要求止暴制乱、恢复秩序,香港国安法的出台,顺应了民意。

  尽快缉拿嫌犯是当务之急

  有坚实的法理基础和民意基础,任何人企图用恐吓威胁的手段阻止国安法落地,都是痴心妄想!这些人只会为自己的不法行为付出更大代价。

  香港国安法生效以来显示出强大的震慑作用,那些负案在身的“港独”分子,或被检控,或逃离香港;那些“纵独”“纵暴”的幕后大佬,或隐退、或转态,香港局势已明显好转,这是香港由乱向治的良好开端。然而,仍有少数不法分子不肯收敛,对此决不能心慈手软,必须尽快依法缉拿归案。

  日前,律政司强烈呼籲,香港国安法清晰订明:任何人组织、策劃、实施或参与实施以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严重干扰、阻挠、破坏香港特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即属犯罪。任何人都不应该以身试法。据悉,为禁止对司法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进行非法和故意的“起底”行为、恐吓、烦扰或威胁,律政司向法庭单方面申请禁制令,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亦已批准临时禁制令。

  香港历来视法治为核心价值,司法机构在维护法治核心价值、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法官因依法履职而遭受报复,必将对香港的法治基础造成巨大破坏,更会使香港由乱向治的良好局势发生逆转。尽快缉拿嫌犯是当务之急,给负嵎顽抗的“港独”分子当头一击是由乱向治的关键。

  (本文作者为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

  註:《大公报》独家发表,如有转载,请註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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