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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香江/香港选举制度面临的三大障碍\屠海鸣

2021-01-22 04:23:2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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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本港不少有识之士呼籲改革选举制度,但有一些人认为,香港的选举制度没有问题、不需要改革。那麼,既然没有问题,为什麼会有那麼多“港独”分子成功当选立法会议员和区议会议员?这些人是怎麼被选出来的?

  香港的选举制度是落实基本法及“一国两制”的重要制度;如果实施这个制度的结果,是让大批反基本法、反“一国两制”的人登堂入室,成为政权机关的公职人员,能说这个制度完美无缺吗?

  一个制度好不好?最终要用事实来检验,不是靠空洞的“理念”来让人信服。“一国两制”是前无古人的创举;因此,落实“一国两制”的制度应该在实践中不断修正和完善。在香港“五十年不变”走到一半路程的时候,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香港的选举制度面临三大障碍,必须改革!

  基本法意识淡薄,迷失“身份定位”

  选举,是人选人的一项政治活动。在香港,无论是选举人还是被选举人,都普遍存在基本法意识淡薄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点:

  其一,迷失“身份”,妄自尊大。虽然香港持续多年的政治争拗每次话题不同,反对派成员“抗争”的激烈程度不同,但基本上都源於同一个立场:“拒中抗共”,折射出反对派并没有把香港当成中国的一部分,而是当成了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宪法和基本法共同确定了香港的“身份”,宪法规定,在适当的时候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这是香港特区的“出生证”;基本法规定,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直辖於中央人民政府。同时,宪法第一条订明:“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些法律规定形成一个逻辑闭环,决定了香港没有资格、没有理由、没有可能“拒中抗共”。由於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中央把部分国家层面的权力授予香港,香港特区拥有比内地的省级行政区更为广泛的权力,香港一些人因此产生了错觉,误以为香港权力无边,可以不受中央制约和管治,自我膨胀,事事与其他主权国家相比,这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现象。

  其二,曲解法治,本末倒置。香港回归实际上是两个步骤同时完成的,一是英国把香港主权和治权移交给中国;二是中国将治权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中央行使,另一部分授予香港特区。港英时代的法律之所以能够在回归后继续实施,并不是英国移交给香港的,而是基本法允许其继续实施的。因此,遵从法治首先要遵从宪法和基本法。香港人历来视法治为核心价值,但一些人在对法治的理解有偏颇,认为尊崇法治就是尊崇英国人留下来的法律,而忽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基本法。这也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现象。

  社会严重对立,缺少协商文化

  香港的社会严重对立,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在前年持续暴乱中,因为政见不同,有人当街“火烧活人”,有人当街刺杀议员,有人当街私刑路人,有大学生围殴内地同学,有人打砸新闻媒体办公大楼;在区选前夕,更有几十名建制派议员的办事处被反覆“装修”,“破坏到无可破坏”……这一切是对香港这个现代化国际大都会的公开羞辱,令香港不配再冠以“文明、法治、开放、包容”的定语。

  国安法实施之后,“港独”分子作鸟兽散,表面上平静了下来,但这并不代表香港社会已经彻底回归和平、理性,无论是在政权机关,还是在普通市民当中,“非黑即白”的认知标準依然大行其道,“蓝丝黄丝”的劃分界限依然大有市场,“只会破坏、不会建设”“只会批评、不会建议”的现象仍然存在,香港社会的裂痕程度很深,弥合裂痕还需要较长时间的艰苦努力。

  香港开埠以来,各色人等汇聚於此,中西文化相得益彰,商业城市的特性,造就了融合发展的力量,原本有海纳百川的胸怀和气度,但近年来,由於外部势力的介入,一些人“政治上脑”,凡事都要贴上政治标籤,对内地大肆污名化、妖魔化,离间香港和内地的关係,令协商文化的基因渐渐消减。在这种社会氛围中,难以凝聚共识,选举变成了你死我活的政治争鬥,而不是为香港谋未来、为市民谋福祉。

  选举制度有漏洞,难防“港独”势力入侵

  香港选举制度是在“一国两制”尚未取得实践经验的时候制定的,随着实践的一步步深入,逐渐暴露出了诸多缺陷。

  比如,选举管理委员会的组成和权力值得商榷。《选举管理委员会条例》列明选管会主席必须由高等法院法官出任;但按照基本法的规定,行政长官是“双首长”、须“双负责”,如果在选举制度上不能体现行政长官是“双首长”,“双负责”就可能落空。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质疑某些法官放生暴徒、司法机构偏袒“乱港”势力,这提示我们,只能由高等法院法官出任选管会主席的规定,有可能是一个巨大的漏洞,因此,应该改为由行政长官委任适当人选出任主席。“适当人选”可以是高院法官,也可以是其他人士。

  又比如,香港的选民和参选人年龄下限偏低也值得商榷。在香港,年满18岁便可以登记成为选民及参选人,18岁还在上大学,经济上尚未独立,政治上更不成熟,对社会缺乏了解,如何能够正确行使权力?特别是由於教育的缺失,这一代年轻人已被一些“港独”思想祸害,表现得非常极端,更难以投下负责任的一票。因此,建议将选民年龄下限适当上调,将参选人年龄也适当上调。

  只有紮紧制度的篱笆,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港独”势力进入香港的政权机关。紧盯漏洞,亡羊补牢,改革香港的选举制度,这是香港拨乱反正、重回正轨的重要工作,不可忽视,不能懈怠,更不容走样变形!

  (本文作者为港区全国政协委员、暨南大学“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长、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

  註:《大公报》独家发表,如有转载,请註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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