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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香江/应该把夏博义踢出大律师公会\屠海鸣

2021-02-10 04:23:2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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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传媒《牛津邮报》近日报道指,香港大律师公会新任主席夏博义资深大律师上月宣布辞任英国牛津市议会议员一职,原因是他在香港工作增加,且香港因疫情已禁止所有从英国来港的航班,故没有时间履职。据报道,夏博义资深大律师为英国自由民主党一员,於2018年获选为牛津市议员。

  夏博义原来是个英国政客!香港大律师公会一贯标榜不是政治组织,为什麼选了英国一个政党的党员、牛津市议会议员当主席?难怪夏博义一上任就接连攻击香港国安法,将政治凌驾於法律之上,这样的人配当大律师公会主席吗?配当大律师吗?应尽快取消夏博义的大律师资格!

  隐瞒政治背景,意欲何为?

  大律师公会是香港唯一一个法定诉讼律师的专业团体,是有重要影响力的组织,其章程表明,该公会是一个法律专业组织,不是政治组织,更不是“政党联盟”。任何人在参选大律师公会主席之前,必须交代其政治背景。理由有三:

  其一,涉及个人诚实问题。作为大律师,能不能依法办事?不仅取决於其拥有的专业能力,更取决於其人品;如果做人不诚实,不排除会滥用法律、曲解法律本义,最终会架空法律,蚕食法治社会的根基。如果连如实交代自己的政治背景都做不到,根本就不配当大律师,更遑论大律师公会主席一职。

  其二,涉及司法独立问题。香港所有的法官都是由“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法定组织推荐,委员会共有九名成员,除了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律政司外,还包括三名法律界人士,当中大律师公会主席、律师会主席都是委员。像夏博义这样拥有外国政党身份的人参与推荐司法人员,怎能保证其推荐的人选不是另一个“卧底”呢?

  其三,涉及行使公权问题。大律师公会拥有颁授大律师资格的公权力,如果由夏博义这样的人执掌,其收受的“门徒”,难免是其政治势力在香港的“政治代理人”。

  夏博义故意隐瞒政治背景,意欲何为?显然是利用法律工作者的身份实现其政治意图,这样的人竟然被选为大律师公会主席,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这在任何一个法治国家和地区,都是天大的笑话!

  若庇护夏博义,準备付出多少代价?

  日前,大律师公会发表声明称:“夏博义资深大律师早前接任为本会主席,发表了一些个人意见,本会关注到,该等意见及后引起一些涉及本会职能和角色的评论。本会不是政治组织,而是一法律专业团体……”

  这个声明释放了两条关键信息:第一,夏博义所言属於“个人意见”,不代表大律师公会。第二,定位公会的性质不是政治组织,而是法律专业团体。

  大律师公会做出这样的声明,显然有谨慎考虑。那就是担心丧失“颁授大律师资格”的公权力,这是公会最核心的权力。如果因夏博义挑战香港国安法,导致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剥夺公会的该项公权力,大律师公会将立刻沦为大律师之间的联谊会,毫无影响力可言。显然,大律师公会不想看到这个结果。问题是:仅发表这样一项声明就想蒙混过关吗?

  夏博义就任大律师公会主席后,接连发出雷人之语:香港国安法的设计是用来“夺走香港的自由”、与维护公共秩序“一点关係也没有”,“延任后的立法会不具任何法律地位”、“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对香港法治是‘威胁’”,并声称会希望政府同意修改部分香港国安法条文,令引渡协议得以恢复。这些话既违背法律原则,也不符合实际。

  夏博义的劣迹不止於此。据律政处前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的文章所言,夏博义1995年创办并担任主席的“香港人权监察”,该组织长期收受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拨款,24年间合共1500多万港元,主要资金来源是美国国会的年度财政拨款。另据媒体报道,夏博义还在2013年写过文章,指西藏有“民族自决权”,并指西藏是“处於外来军事统治下的国家”,更在文中污衊我国在1950年和平解放西藏是“侵略”。

  尊崇法治是法律工作者的基本素养,夏博义不仅挑战香港国安法,还在挑战宪法和基本法,如果香港大律师公会不取消其资格,请问:準备为包庇此人付出多大代价?

  还有多少“卧底”没有曝光?

  如同不少中外影视作品中“卧底”情节,本港坊间曾传言,英国人在撤出香港时,事先埋下了许多“卧底”,遍布各行各业,必要时会引爆,以控制香港局势。如今,越来越多的案例曝光了,但还有多少未能揭露的问题?

  近年来,有“学者教授”宣扬“违法达义”的歪理邪说,传授“揽炒十步”的操作技能,蛊惑年轻人“勇武抗争”;有中学教师在课堂上散布“港独”思想,毒害莘莘学子,令未成年人也捲入街头暴力;有公务员为暴徒暗送情报,发表反政府的言论;有立法会议员为暴徒充当“带路党”“保护伞”,助纣为虐;有司法人员把政治立场带入法庭,讚赏暴徒“优秀青年”“社会栋樑”“且留可用之身”;有社会名流大肆美化暴力,“英雄化”暴徒……更为明显的是,示威遊行的队伍裏,多次有人挥舞英国国旗和“龙狮旗”,而中国国旗被三番五次扔进海裏。至於“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的口号,更是明目张胆地要令香港变天!这些现象的背后,都有“卧底”操控的痕迹。

  无论香港有多少“卧底”,这些人都应看清楚,香港国安法利剑出鞘,反中乱港的“黄金时代”一去不复返了!识时务者为俊杰,切勿碰在刀口上!

  拨乱反正,正本清源,香港不仅要遏制反中乱港的增量,还要清除反中乱港的存量,对於那些公然挑战香港国安法的人,决不能姑息!因此,把夏博义踢出大律师公会乃是“关键一脚”!

  (本文作者为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暨南大学“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长、客座教授)

  註:《大公报》独家发表,如有转载,请註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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