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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香江 | 坚持中央管治权和特区高度自治权相统一

2022-07-06 04:23:37大公报 作者:屠海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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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习主席在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庆典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系列之四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就职典礼重要讲话中,用“四个必须”精辟总结了25年来香港“一国两制”实践的经验和启示。

  “四个必须”深刻阐明了香港“一国两制”实践过去为什么能够成功、未来如何取得更大成功,把对“一国两制”实践的规律性认识提升至新的境界。国务院港澳办日前发布的《深情的关怀 坚定的信心 殷切的希望》一文对“四个必须”做出了深入解读。

  “四个必须”的重要一条就是“必须坚持中央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相统一”的重要性。深刻领会习主席这一重要论述,对于认识“一国两制”的本质和规律至关重要。

  中央全面管治权是源头

  习主席指出:“香港回归祖国,重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建立起以‘一国两制’方针为根本遵循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中央政府对特别行政区拥有全面管治权,这是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的源头,同时中央充分尊重和坚定维护特别行政区依法享有的高度自治权。”

  领会习主席这段话的深刻内涵可以从几个关键词入手:“全面管治权”“高度自治权的源头”“依法享有的高度自治权”。

  先看“全面管治权”。上世纪八十年代,中英两国政府就香港问题谈判时,英方曾试图“以主权换治权”,被中方断然拒绝。1997年7月1日,我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中央政府对香港拥有全面管治权,这是不争的事实,这也是实行“一国两制”的前提和基础。

  再看“高度自治权的源头”。中央按照“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原则,把另一部分权力授予香港特区。因此,香港的高度自治权的源头是中央的全面管治权。

  最后看“依法享有的高度自治权”。香港享有哪些高度自治权?要看法律是如何授权的。基本法订明了香港特区的地位、香港居民的权利和义务、香港特区行政、立法、司法的职权。因此,讨论香港的高度自治权,必须去读基本法,紧扣“依法”二字,香港不能超越授权范围。

  “两权”统一衔接是关键

  习主席指出:“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是统一衔接的,也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够把特别行政区治理好。”

  习主席在这里讲的关键词是“统一衔接”,有两层重要意涵:第一,特区所享有的高度自治权是中央全面管治权所授予的,两者原本就是一个整体,不能割裂开来。第二,中央全面管治权和香港的高度自治权之间必须做好衔接,如果衔接不好,就要出问题。比如,基本法二十三条规定,要求香港自行立法维护国家安全,这充分考虑到香港地位的特殊性,也体现出中央对香港的高度信任。但香港至今没有完成“二十三条立法”,结果造成了国家安全的巨大漏洞。

  那么,香港还有没有“两权”衔接不好的地方呢?当然有。比如,以往没有严格要求香港公职人员在任职前“宣誓效忠”,这些年,明确了规则;以前,立法会议员选举的资格审查不严格,致使“港独”分子成功参选,现在新选制加强了资格审查,确保“入闸”的人士全部是爱国者。

  我们必须看到,建立“两权”衔接机制才刚刚起步,必须对香港各个领域梳理一番,凡是与基本法相冲突的规则必须废除,凡是基本法有要求、至今仍是空白的,要建立规则。总之,基本法不能悬在空中,要让基本法的要求落地落实。学习贯彻习主席的这段讲话,香港必须在“两权”衔接上做大量工作,补上以往“落下的课程”。

  “行政主导”须落实

  习主席指出:“特别行政区坚持实行行政主导体制,行政、立法、司法机关依照基本法和相关法律履行职责,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当中的关键词是:“行政主导”,“相互制衡、相互配合”“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先看“行政主导”。行政权在三权当中居于主导地位,因为行政长官是“双首长”,必须“双负责”。特区政府担负着管治香港的主体责任,香港管治出了任何问题,负第一责任的是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权力和责任成正比,有多大的责任,就应有多大的权力。所以,行政长官的权力超然于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之上。

  再说“相互制衡、相互配合”。香港是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不能用西方国家“三权鼎立”的模式去解读香港的政治体制。香港特区的三权之上还有中央的权力,在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时,中央可以出面解决。所以,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是“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的关系。

  最后说:“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这句话通常被概括为“司法独立”,但“司法独立”这个概念过于笼统,容易忽略一些前提条件。这里的前提条件是“依法”。“法”包括:香港基本法、香港国安法,以及香港现行的法律。司法机关绝对没有僭越基本法和国安法的特权!

  细细领会习主席这段论述,应该厘清一个道理:必须依法落实“行政主导”,香港才能治理好。

  习主席关于“坚持中央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相统一”的论述,内涵丰富,针对性很强,是解决“一国两制”实践中重大问题的根本遵循;香港管治团队须从这一论述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不断提升香港的管治水平,开启良政善治新局面。

  (本文作者为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暨南大学“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长、客座教授)

  注:《大公报》独家发表,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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