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河南讯】9月24日,洛阳博物馆内,《洛阳市洛阳三彩保护与发展条例》新闻发布会隆重举行,标志着这项传承千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式获得法治保障。该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为三彩艺术的保护与创新发展建立制度性框架。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书杰在发布会上指出:“这部条例的制定,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继牡丹、关林保护立法后,洛阳市对特色文化遗产进行专项立法的又一次实践。它将为三彩文化资源的系统保护、活态传承和创新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
《洛阳市洛阳三彩保护与发展条例》创新性地构建了全方位的保护体系:首次将传统三彩、现代三彩及相关技艺、民俗纳入分级名录管理;明确文旅、工信、文物等部门的协同职责;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科研创新和人才培养。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条例鼓励将龙门石窟、洛阳牡丹等本土文化元素融入三彩创作,推动这一传统技艺从艺术收藏向文创产业拓展。
配合条例宣传,同期举办的洛阳三彩艺术品展通过百余件精品,展现了三彩艺术从盛唐到当代的演变脉络。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洛阳三彩艺术博物馆馆长郭爱和在观展时表示:“条例的实施让我们从业者倍感振奋。我们将依托这一法治保障,推动三彩艺术从博物馆走向生活,让千年窑火在现代社会重焕生机。”
文化遗产的法治化保护,体现了一座城市的文化自觉与历史担当。洛阳通过专项立法守护文化根脉,不仅为传统工艺的传承创新开辟了新路径,更为新时代文化自信的构建提供了实践范例。这盏千年窑火,必将在法治的守护下绽放出更加璀璨的时代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