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河南讯】在很多人的印象里,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似乎只是双方互让一步的“君子协定”,履行更多依赖自觉,然而,事实真的如此吗?抱有类似侥幸,在拖延、隐瞒、抗拒执行之后,等来的可能不是债务一笔勾销,而是刑事判决书。

基本案情
庞某因生意周转向张某借款,却久拖不还,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庞某归还借款,诉讼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庞某虽承诺分期偿还230万元本金,但未按期履行,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庞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庞某依旧置若罔闻,被司法拘留后仍隐瞒经济收入,拒不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不履行还款义务。经查,庞某在拥有稳定商铺租金等多笔大额收入的情况下,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涉嫌犯罪。法院随即将庞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民事调解书生效后,法院已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向被告人庞某送达查封、扣押、冻结的执行裁定书和责令限期履行的执行裁定书。被告人庞某在收取商铺租金、有多笔大额收入的情况下,完全有能力履行执行裁定书确定的义务,却隐瞒经济收入,被司法拘留后仍拒不履行,致使案涉执行裁定书无法执行,严重侵害张某的债权。被告人庞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隐瞒经济收入,拒不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被告人庞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被告人庞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官说法
民事调解书确定义务必须履行。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组织调解,在当事人各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作为法定文书,具备法律效力和强制执行性。各方当事人均应当自觉、全面、诚信地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承担义务一方不履行的,权利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不履行民事调解书将受处罚。调解书生效后权利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后果:首先,人民法院可对其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予以拍卖处置;其次,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遏制被执行人不当减损责任财产,并将符合法定情形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此外,人民法院可根据拒不履行的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或拘留。
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构成犯罪。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虽然拒不履行调解书不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调整范围内,但是,在调解书的执行程序中作出的相关执行裁定,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范围,可以适用拒执罪。调解书和人民法院为执行该调解书而制发的执行裁定书均具有法律强制力,当事人必须履行。任何试图逃避强制执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行为,均属违法。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构成要件的,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一款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属于该条规定的裁定。(陈永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