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秉军表示,由于历史原因,天津市国企在改革发展中重管理、轻治理的现象时有发生。自2020年以来,天津市为提高董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履职能力水平,共组织大规模专题培训6次,聘请专家、学者和企业家对4800余人次进行培训,让大家了解公司治理和董事会规范建设的背景、内涵和重要性,努力做到知其然,知其所以然。
“治理体系的搭建完善,为我们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科学决策、高质发展提供了保障。”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焦广军介绍,公司自1996年挂牌上市以来,通过加强公司治理,企业不断提质增效,实现了质量和效益双丰收。公司总资产从1996年的2.76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343.85亿元,增幅达124倍。上市以来累计总收入超过2120亿元,年均超过85亿元;累计归母净利润超过160亿元,年均超过6亿元,成为中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优秀样本。
“为了推进监管企业公司治理与董事会建设,我们用‘1+N+4’模式做好顶层设计。”天津市国资委一级巡视员张秉军介绍,“1”指的是制定1个系统方案,即《关于推进监管企业公司治理和董事会规范建设的工作方案》,从思想、制度、组织、能力、考核分配等5个方面提出9大类举措,并确定了“革新思想观念、健全制度设计、完善组织结构、科学考核分配”四位一体的工作方针。
“N”指的是健全N项制度机制,通过聚焦完善公司治理、董事会建设运行、外部董事管理等工作重点,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持续完善制度体系,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制度支撑。截至目前,列入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任务的所有监管企业及其所属126家重要子企业全部完成“三会”议事规则和“1+3”权责表修订,监管企业全面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占比均为100%。
“4”指的是明确4个行动计划,围绕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建强、规范运行、落实重要子企业董事会职权等重点改革任务,推动监管企业董事会逐步实现形神兼备。
“我们还用好考核‘指挥棒’,将推进一级企业和子企业董事会建设的举措均列入董事会评价内容,将评价结果与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挂钩,同时将外部董事履职效果与其绩效薪酬挂钩,有效传递工作责任,推动董事会建设在基层落地生根。”张秉军透露,与此同时,天津市国资委为了高质量选配监管企业集团层面外部董事,专门建立了一个拥有200人左右的外部董事人才库。截至目前,监管企业共配备56名外部董事,其中52人具备外部董事、独立董事或经济管理工作经历,占比近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