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市民在政府总部前空地展示国旗和标语,支持中央落实“爱国者治港”。\大公报记者马丁摄
【大公报讯】记者马静北京报道:修改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为何不用“五部曲”,要採用“决定+修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勇昨日回应大公报记者这一提问时表示,採用“决定+修法”的方式修改完善香港特区的选举制度,是经过反覆研究,充分考虑了各方面因素做出来的重要决策。
张勇表示,香港这些年出现的乱象表明,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存在制度性漏洞和缺陷,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反中乱港分子利用选举方面的制度漏洞进入政权机关,公然从事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损害香港繁荣稳定的活动。二是反中乱港分子利用制度缺陷,刻意破坏宪制秩序和有效管治,阻挠香港民主发展。
张勇表示,事实表明,如果不从根本上堵塞漏洞,“五部曲”程序实际上是名存实亡,走不通的。“决定+修法”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运用宪法权力,在国家层面上来构建一套符合香港实际情况、具有香港特色的民主选举制度,它的根本目的就是正本清源,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奠定坚实的制度性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