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咪錶霸”无入錶,有车主因而惨被抄牌。
“咪錶霸”横行九龙城,在南角道等候取外卖的私家车主陈先生无奈地对记者表示,间中开车与亲友到此吃饭,都好难找到车位,基本上要帮衬他们,有时难得发现有位,都被“咪錶霸”用杂物霸着,要付出比咪錶多四、五倍的价钱才有位泊车,“梗係唔忿啦,咁同抢有咩分别?最无良係收咗钱唔入錶,抄牌又收起张告票,要收信先知中招,希望警方扫荡呢班人!”
属欺诈罪可判监
另一名车主罗先生指出,因明知该区难泊车,由于不忿被屈,平时好少在饭市时段来九龙城消费。他有朋友在周六、日晚饭时段来食饭,“啲泊车仔话要100元泊位费,都几贵。”
有司机指出,这些非法代客泊车仔长期霸占车位,若其他人强行泊位,车辆随时有被毁坏的风险,市民敢怒不敢言。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表示,如果有人收钱后没有替客人入錶,据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可能触犯第17条“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即任何人以欺骗手段不诚实地取得属于另一人的财产,即属犯罪,最高可处监禁10年;又或触犯第16A条“欺诈罪”,最高可处监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