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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构:尊重人大释法 续依法处理国安案

2022-12-31 04:25:2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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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司法机构表示,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六十五条,《香港国安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司法机构尊重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特别行政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依法行使权力就《香港国安法》第十四条及四十七条作出具法律约束力的解释。

  司法机构会继续按《香港国安法》第三条的规定,依法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并根据《基本法》的规定行使独立的司法权(包括终审权),不偏不倚地履行其司法职能,处理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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