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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回归28周年:粤港澳税务部门联合发力 22条服务举措共绘大湾区税收服务新蓝图

2025-07-01 05:01:4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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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税收服务粤港澳大湾区三地税收服务举措

  今年是香港回归祖国28周年,香港与内地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一带一路”倡议等国家战略,香港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了与内地的共同发展。为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深度融合,提升跨境税收服务水平,粤港澳大湾区三地税务部门共同发力,发佈22条税收服务举措,进一步优化粤港澳大湾区税收营商环境,推动区域深度融合发展,为跨境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税收服务。

  税收服务粤港澳大湾区三地税收服务举措

  广东(含深圳)

  香港

  澳门

  一、跨境服务提效

  (一)便捷办理跨域税务事项

  1.扩容“湾区通办”服务示范区。在广州、深圳、珠海、惠州等地启用“湾区通办”服务示范区,可通过远程虚拟窗口提供智能交互、办问协同、全程互动服务,为大湾区纳税人缴费人跨区域办理高频税费事项,满足一站式就近办需求。

  2.助力提升境外税便利合规申报。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推出“境外税报易”申报功能,通过智能校验、自动填单、风险提示等措施,简化填报流程、减少错漏,帮助纳税人更快捷、准确地完成境外税务申报,提升“走出去”企业的税务申报便利度,提高跨境税务合规性。

  3.互设智能终端便利粤港税费政务事项办理。香港特区政府于广州、深圳(前海和福田)、珠海、佛山、惠州和东莞设置“跨境通办”自助服务机及“智方便”自助登记站,便利香港居民在内地办理涵盖税务在内的香港政务服务;在香港设置“粤智助”自助机服务,便利内地居民在香港自助办理申报纳税、发票业务、社保费业务、商事登记等多项广东省政务服务。

  4.互设智能终端促进琴澳往来。澳门财政局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协议跨境部署智能终端,于琴澳两地设置“粤智助”(税务智慧柜台)自助服务机。在澳门的“粤智助”提供自助办税服务、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自助服务;在横琴的澳门财政局自助服务机提供税务查询、申报、证明书申请等自助服务。

  (二)建立特色纳税服务机制

  5.推行纳税服务承诺制度。在横琴、广州南沙正式对外发佈纳税服务承诺制度及其事项清单,涵盖企业全生命週期11类28项常办业务,在承诺标准制定、组织保障、信息反馈等方面建立一套完整的服务规则机制,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税收规则制度“软对接”。

  6.推出港澳跨境执业一站办服务机制。在南沙打造港澳跨境执业服务中心,建立港澳涉税专业人士涉税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等级为TSC5级的机构,开通纳税服务绿色通道,开展批量纳税申报、信息报送等便利化服务,推动建成全国首个粤港澳大湾区(南沙)财税专业服务集聚区。

  7.提供12366多语种留言咨询服务。深圳市税务局在官方门户网站和掌上端上线“12366多语种留言咨询”功能,通过组建12366多语种留言咨询服务小组,以“用您的母语为您服务”为目标,确保税费咨询“专业答”、税收问题“母语答”,外籍人士现可使用英语、俄语、法语、日语四种语言留言咨询,提升广大跨境纳税人政策咨询服务水平。

  8.设立直属局长的辅助纳税人办公室。澳门财政局特别设立了直属局长的辅助纳税人办公室,接受纳税人的投诉和陈述、确定卷宗位置、分析内容、提供意见及跟进处理。通过定期预约,专人负责跟进纳税人提出的税务不公平情况或程序拖延个案,帮助纳税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智慧税务升级

  (三)推出智能化系统功能

  9.开通“非居民跨境办税”场景。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开通“非居民跨境办税”场景,全球非居民企业可以通过“邮箱注册+证件上传+人工核对”方式,远程完成中国办税“实名认证”,并被赋予唯一的身份码,凭此码在全国办理申报缴税等涉税事项,实现“一地注册赋码、全国互认通行”,为非居民企业提供智能化跨境双语办税渠道。

  10.搭建港澳居民税惠快享“规则转换桥”。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上线港澳税负测算系统,推出面向所有类型港澳居民的港澳税负和减免税款的线上测算服务,将复杂的港澳与内地税制规则转换、税负和减免税额计算等工作,转换为信息系统“自动算”、港澳居民“智能办、便捷享”的服务方式,助力落实横琴、广州南沙港澳居民享受港澳税负差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便利港澳人士享受税收优惠。

  11.实现跨境人民币电子缴纳税费。广东省推行“跨境人民币全程电子缴税费服务”,支持“电子税务局+银联在线支付”与“V-Tax+云闪付”等2种跨境电子缴税模式,境外纳税人使用境外银联卡便可完成缴税并自助打印完税凭证,减轻跨境缴税成本。推出跨境人民币退税服务,退税资金通过境内商业银行直接汇至纳税人指定的境外银行账户,实现了跨境退税“最快一天到账”的提速。

  12.对接粤港两地政务服务应用程序功能。通过香港“智方便”手机应用程序与“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成功对接,香港居民可通过“智方便”直接登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和“粤省事”手机应用程序,便捷使用税务等多项广东省政务服务系统功能。

  (四)拓宽税收宣传服务渠道

  13.开设“一带一路”门户网站专栏。在广东“税路通.粤通四海 税收服务‘一带一路’”专栏,开设“视野联通”、“信息相通”、“知识融通”、“交流畅通”等四大模块,为纳税人提供全球税讯、国际税收信息动态,跨境投资税收指南和国别税收锦囊,提供跨境税收知识和案例分析,进行政策解读和“云课堂”辅导,方便纳税人获取跨境投资和经营的相关税收资讯。

  14.设立“跨境通办”服务专区/专题网站。香港设立“跨境通办”服务专区/专题网站,身处香港及大湾区内地城市的居民及企业可随时在网上办理两地的政务服务,无须亲身处理。内地居民或在大湾区内地城市生活的香港居民可透过“跨境通办”专区/网站向香港税务局提交个人/联名物业/利得税报税表、反对评税及办理商业登记等。

  三、政策精准支持

  (五)推出税收优惠政策服务

  15.落实粤港澳大湾区税收优惠政策。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等地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工作的境内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对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工作的澳门居民,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澳门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对在广州南沙工作的香港(澳门)居民,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香港(澳门)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对在深圳前海、河套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

  16.提供国际税收复杂事项政策确定性服务。企业可就未实施但明确具体安排的跨境股权转让、非居民企业常设机构判定等六类涉税复杂跨境交易事项,向深圳市税务局提起书面申请,明确如何适用现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税务部门将提供政策适用意见,帮助企业提高税收确定性。

  17.提供税务海关关联进口货物转让定价协调管理。企业可就关联进口货物的定价问题,向深圳海关、深圳市税务局申请转让定价协同管理。税务部门、海关部门开展联合评估达成一致意见后,与企业签署《协同管理备忘录》,解决两部门关联交易价不一致的难题,降低企业进口贸易纳税遵从成本,合力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18.推出多项税务优惠支持都市更新及经济发展。推出《融资租赁税务优惠制度》及《从事科技创新业务企业的税务优惠制度》,推动经济适度多元,尤其是金融业和科技创新产业的发展。年度财政预算案内为企业“合资格研发开支”,提供额外的所得补充税可课税收益扣减额度,同时免除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发行或买卖债券所得收益的所得补充税及相关印花税,以及投资基金监察费。推出《重建楼宇税务优惠制度》,若业主进行楼宇重建时符合《都市更新法律制度》及《重建楼宇税务优惠制度》的规定,可获豁免缴纳因重建产生的财产移转印花税、公证手续费及登记手续费等。

  (六)优化税收协定网络作用

  19.扩大税收协定网络作用。目前中国内地税收协定网络已覆盖114个国家和地区,基本涵盖了中国对外投资的主要目的地以及来华投资的主要国家和地区,为中国与相关国家和地区之间的跨境经贸往来创造了合作共赢、开放包容的国际化税收营商环境。此外,还通过发佈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等方式,满足“走出去”纳税人多元化需求。

  20.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税收协定协同机制。粤深税务机关通过共享征管信息、联合审核,对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后续管理事项予以共同审核评估,统一执法标准、互认执法结论。企业仅需向一地税务机关提供材料,无需再分别向多家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和接受后续管理,为大湾区跨区域纳税人提供多事一办、全域通办的统一办理流程。

  21.拓展香港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网络。香港目前已与超过50个税务管辖区签订避免双重课税协定,有效降低税务成本,促进跨地域经济活动,为香港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商务合作提供保障和便利,助力大湾区企业借香港平台“走出去”。此外,香港签订的避免双重课税协定均载有相互协商程序条款,为“走出去”企业提供解决跨地域税务争议机制,降低税务风险。

  22.拓展澳门税收协定与信息交换网络。目前澳门已与8个国家(地区)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税收协定(安排),与16个国家(地区)签订了税收信息交换协定,并与葡萄牙签订了驻对方代表处及职员适用的税务特权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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