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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岁月\网络文学的商业运作\凡 心

2020-01-31 04:24:2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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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要是还有哪个“写作人”,认为只要经营好文字,联繫上出版社,出版后便可赚上一笔。那就是太天真,或说太傻了。

  现在的网络出版完全颠覆了对以往出版规律的认识。看了上海一台某出版集团的《原创文学风云盛典》电视节目,才知道“出版”已被一些网络公司全然纳入了商业运作的轨道。

  这台电视节目,综合了歌唱、作者和演员演说、书籍介绍等元素,主办方是某网络大佬旗下的出版集团,一开始谋劃时集团方已通过网络深度介入,并已考虑影视拍摄,表现出赚钱务尽的野心。

  查了相关资料,这家出版集团公司已经上市──原来出版已进入成熟的商业运作模式。

  在文字世界浸淫多年,深谙好作品是作者成熟个性的表现而非迎合读者的结果。一些世界级的文学名著,如托尔斯泰的《复活》,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岂是出版方介入策劃,迎合读者得出来的?但眼下金钱为王、网络风行的世代,出版集团认为读者多寡方可体现文字价值,便告别“一锤子”版权买卖模式,在版权多元运营上推出“IP共营合夥人”制,要求写手每日写出依据网民趣味的几千字,供上网阅读,公司再根据其阅读量的多少,分若干等级付酬。

  在网上看到一份长名单,这出版集团名下的网络作者,既有像余华这样的实名小说大咖,也有许多无名小辈。后者名字都只是一个不出真姓实名的笔名,虚得不着边际,一如网络的虚拟世界。而根据公司严谨而苛刻的稿酬分配制度,各人收入高低悬殊,最高者二○一九年的收入上亿,低者也有十数万。

  网络文学及其作者,是与传统文学背道而驰的运作,叫人刮目相看。但这种商业运作下也能产生一些好作品,如拍成了电视剧的《瑯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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