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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人行/约翰逊想幹什麼?/夏有风

2020-04-09 04:24:1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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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九月,英国最高法院推翻了首相约翰逊(Boris Johnson)暂停议会的决定。判决公布后,约翰逊愤怒地表示英国应向美国学习,在任命高院法官前对他们进行政治审查。

  约翰逊说得没错,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候选法官都要经过参议院的政审聆讯。在聆讯会上,候选人要对堕胎、避孕、言论自由、种族与性别歧视等政治议题表明其立场。美国清楚地认识到,判案往往不是一个套用数学公式的过程,而是一个平衡各方利益的艺术。

  世事千变万化,法律条文写得再细也难以尽述。有时法律要求法官酌情考虑特殊因素,有时没有完全适用於案件的法律规定,有时法律规则模糊或不确定。在这些情况下,法官就要根据案情运用其自由裁量权与诠释权。哪些因素应该纳入考虑範围内?是收窄还是放宽条文的适用範围?这些都不是单纯的法律问题。

  科技的发展也为法院带来许多挑战。比如说比特币到底是一种货币、证券还是介於两者之间?《货币法》和《证券法》的起草者没有预料到虚拟货币的出现,所以法律条文中对“货币”和“证券”的定义是否涵盖比特币肯定是存在争议的。如何定性比特币表面上是一个法律释义的问题,但实际上涉及政府对货币和资本市场的监管权。

  自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法院被另一股浪潮捲进了政治漩涡。也许是因为对政客的失望,人们更倾向於将政治、经济和社会议题包装成法律问题,交由法院裁决。在英美,法院审理的“法律”问题包括教育、社会福利、交通津贴、移民政策等等。两年前,香港终审法院对关乎社会价值的同性婚姻议题作出了判决。开篇提到的英国最高法院的裁决更是对政府政治决定的审议。

  对於一些案件,特别是存在政治、经济和社会争议的案件,法院的判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於法官自己的政治价值判断。这个现实也许会让很多人觉得诧异或难以接受,但美国早就认清了这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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