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香港保险市场近年迅速增长,保险业监理处曾于2002年委托顾问公司研究在香港设立保障基金的可行性,惟当时社会上反应不一,未有共识。2008年金融海啸爆发,国际上数家大型金融机构出现财政困难,突显了有需要为保单持有人设立赔偿基金,以加强他们对保险市场的信心。2008年,香港保险业联会表示原则上同意研究设立应变方案,为保单持有人在保险公司无力偿债时提供保障。至2011年,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出咨询文件,就设立保单持有人保障基金的建议征询公众意见。
当局其后于2012年公布咨询总结及最终建议,并就保障基金的保障范围、赔偿水平及赔偿基础、徵费机制及管治安排等几方面内容提出方向。不过,相关的立法工作及后续安排其后却不了了之。
对于当局就同一议题再次征询公众意见,保监局早前曾经解释,主要是上次的咨询工作于2011年展开,距今已有一段相当长时间,其间保险业也经历颇大变化,当局有需要搜集最新的数据再作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