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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港携手 共促医疗产业开放升级

2020-11-20 09:08:17大公网 作者:马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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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届北京·香港经济合作研讨洽谈会(以下简称为“京港会”)19日在京开幕。会议期间,北京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与香港一国两制研究中心联合发布题为《京港合作推动北京市健康医疗及养老产业的开放和升级》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充分发挥港澳优势,深化内地与港澳的合作定位,为京港合作创立了绝佳的范本,建议京港两地在医疗跨境支付、医院评审制度国际化、电子病历互通、远程医疗等方面充分合作,携手促进京港医疗事务合作升级。

报告指出,香港参与北京医疗发展面临医疗体制、两地文化差异、实现跨境医疗保障三个主要障碍。除了民营医疗社会力量要面对的体制障碍之外,香港医疗产业参与者进入北京医疗市场还需面对两地在医疗文化上的差异,需调整商业模式、适应北京行政管理手法、和在药械上有所取舍,不利发挥港式医疗的优势。

报告续指,即使港式医疗产业参与者能破除壁垒,建设一片受港人信赖的全方位医疗服务选择,因跨境医疗保障支付的障碍,居内地港人仍无法自由地在内地以不同支付形式使用当地的医疗服务。

前置审批是港资内地办医大困难

针对如上障碍,报告提出多项具体建议,促进京港医疗事务合作。报告指出,前置审批是港资在社会办医中面对的一大困难,虽然国家不少政策陆续出台,但有些优惠政策却排除港资,例如《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为养老机构申办内设诊所、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时均取消行政审批,推进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但排除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和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即除执业登记时发放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之外,港资医疗机构仍需要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完善港医疗人才机构准入 使港医可内地多点行医

香港医生如要北上到北京发展,需要经常往返内地进行临床培训等工作。对此,报告建议,北京在香港医师资格认定规则细节上多加对接,可试行允许香港医生直接取得多个与香港资格相同的资格证书,有助提高紧绌资源的有效分配,同时先行放宽规定,让香港医生可以在多点行医,有助发挥香港优势。

报告建议北京参考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的内容,争取放宽国际新药准入。允许在北京市开业的指定医疗机构(港澳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主体设置的医疗机构)使用临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药品,减少限制进口医疗药械的条框。同时,也可参考海乃博鳌医疗特区的办法,减少对进口医疗药械的限制。因此,要先建立指定医疗机构的认证制度,认证制度应由京港共同商讨,列明符合条件和要求,并成立有法律约束力的单位,长效监管有关机构的营运。

完善跨境支付医疗开支安排

目前香港与内地城市的法例和专业守则不对接,香港政府对香港以外地方的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没有管理权限,难以保障香港市民在北京地区就医的质素和安全问题;如香港政府延伸医疗福利至北京,并资助香港市民使用北京指定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港方更应参与受资助的医疗服务的监管和厘清责任问题。

报告建议京港两地政府共同推动建立一个医疗服务机构之医疗模式认证制度,即可加大香港政府对服务质素和安全性的控制,确保获得认证的医疗服务提供商与香港的医疗模式是大致接轨的,继而扩展长者医疗券的使用范围至北京市认证的机构。同理,可以检讨医疗券覆盖的项目,例如包括住院服务、专项疾病医疗券等。

责任编辑:郭晓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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