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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观察/金融科技创新试点提速/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 高级研究员 何 飞

2020-08-20 04:24:0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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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有了海量数据的累积和大数据分析技术的应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金融科技的其他核心技术才真正有了用武之地

  自2019年底北京市率先启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以来,已经有九个城市获得试点资格。今年7月底以来,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明显提速,累计已有七个城市(区)的49个创新试点项目公布。深入分析49个项目的具体特征,有利於进一步把脉金融科技创新发展趋势。

  试点项目六大特征

  一是“分布广泛”。今年4月和7月,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经历了两次扩容。截至目前,已有北京、上海、重庆、深圳、雄安新区、杭州、苏州、成都、广州等九个城市(区)获得人民银行批准,允许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这九个城市分别位於京津冀(两个)、长三角(三个)、粤港澳大湾区(两个)、成渝经济圈(两个)等重点区域内,充分彰显了重点区域在金融科技创新发展方面的先行先试特性。

  二是“业务普惠”。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项目申报过程中,必须遵循四个原则,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则就是“业务普惠性”。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公布的49个项目中,超过一半的项目直接与小微、三农等普惠金融服务有关,其他项目中不少也与普惠金融有间接联繫。疫情背景下,国家明确进一步加大普惠业务发展,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高於40%。借助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商业银行有望更好、更快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三是“主体融合”。除了北京市第一批试点项目外,其他批次试点均包含“金融服务类”和“科技产品类”两大类项目,两类项目分别由金融机构和非银金融机构(包括金融机构科技子公司、科技巨头、征信机构、银联、国网中心等)牵头负责。据统计,除北京市第一批次以外的43个项目中,“金融服务类”和“科技产品类”的项目数量几乎各佔一半。

  四是“技术创新”。试点项目所採用的技术既包括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金融科技主流技术(俗称“ABCD”),也包括生物识别、自动驾驶、物联网、API、神经网络算法、哈希加密、光学字符识别(OCR)、设备指纹、5G、电子身份认证(eID)、自然语言处理等技术。

  五是“数据多元”。试点项目涉及政务系统数据、金融数据、互联网数据、电力数据、企业数据等多领域数据,数据种类极其丰富。在此意义上,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有望进一步加速多方数据共享,充分激发数据应用效能。

  六是“场景丰富”。试点项目的应用场景涉及供应链金融、普惠金融、移动金融等金融业态,致力於打造智慧银行网点、新型金融服务模式、智能风控体系、全流程线上数据管理及信息共享平台等。

  金融科技发展三大趋势

  一是金融机构与科技公司步入“走深走实”的合作新阶段。自2017年起,以大型商业银行与大型互联网巨头合作为代表的“金融+科技”模式,取代了“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互联网金融模式,逐步成为金融科技发展的主流模式。金融机构与科技巨头合作大体需要经过平台合作、渠道合作、技术合作、数据合作以及产品合作五个阶段。过去几年来,金融机构与科技巨头在平台和渠道合作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在技术和数据合作方面进程缓慢。这与技术应用和数据共享的合规性有很大联繫。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为双方的技术和数据合作提供了重要的应用场景,加速了创新产品的落地进程。

  二是大数据驱动金融科技模式创新趋势愈发显现。在49个试点项目中,涉及大数据技术的项目佔比超过80%。无论是之前的互联网金融发展,还是当前的金融科技模式创新,其核心驱动力都是大数据技术。没有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将很难实现由浅层学习向深层学习的进化,云计算技术或将面临较高的应用成本,区块链技术的智能合约和信息共享亦可能大打折扣。可以说,正因为有了海量数据的累积和大数据分析技术的应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金融科技的其他核心技术才真正有了用武之地。

  三是金融科技开始由赋能消费互联网向赋能产业互联网扩展。在已经公布的试点项目中,有不少项目都与供应链金融、产业链金融相关,特别是通过产业链供应链提供普惠金融服务正成为主流趋势。过去十年,消费互联网蓬勃发展,以To C服务为代表的金融科技模式创新层出不穷,形成了互联网消费金融、互联网个人信贷、互联网个人征信、互联网个人理财及基金投资等多种业态。未来十年,产业互联网将成为新的蓝海,“金融+科技+产业”将成为金融科技模式创新的新阶段。

  进一步深化试点建议

  一是加大跨区域合作与跨境合作项目试点。在目前公布的试点项目中,已经有相关项目涉及跨区域或跨境服务。比如,苏州试点的“长三角一体化智慧银行服务”和“基於区块链的长三角信链应用平台”、深圳试点的“基於区块链的境外人士收入数字化核验产品”等。

  鉴於重点区域在跨境金融服务方面具有现实需求,建议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内进一步加强试点城市之间的合作交流,推动跨域合作项目落地见效。

  二是加大金融基础设施类项目试点。在目前的试点项目中,也有涉及征信基础服务的项目试点。比如,深圳试点的“百行征信信用普惠服务”。当前,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如火如荼,金融领域的数字新基建同样需要加速起航。建议以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为契机,允许上海、北京、深圳等金融基础设施所在地城市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类创新试点,为新时期金融业改革创新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加大前沿创新领域项目试点。目前的试点项目主要聚焦金融服务的薄弱环节,瞄準的是解决金融服务便利度、可得性、普适性等问题,这在当下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与此同时,着眼长远,有必要进一步加快前沿创新领域的项目试点工作,在远程开户、机器学习风控、银政企平台高效深度连接等方面加大创新试点力度。

  四是加强创新项目複製推广。

  在已公布的试点项目中,不少项目在应用场景、技术创新、数据使用等方面具有相似特征。一方面,建议试点城市之间加强交流互动,通过经验共享进一步降低试点成本,实现效益最大化。另一方面,建议监管部门加强统筹,对已经较为成熟的项目加大複製推广力度,减少多方重複试点,实现“腾笼换鸟”,促进试点资源向前沿创新领域项目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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