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房产 > 地产 > 正文

格力地产:因信息披露违规,控股股东及董事长收到警示函

2021-10-26 13:14:39大公房产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大公房产讯 10月22日晚,格力地产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海投公司和董事长鲁君四先生收到了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主要原因为信息披露违规。

警示函显示,2016年8月,格力地产以6.78元/股的价格,以非公开方式向6个定增对象发行4.42亿股新股,募集资金30亿元。在非公开发行实施过程中,格力地产控股股东珠海投资与相关定增对象签署《附条件远期购买协议书》,约定在格力地产定增股份锁定期满后一年内,若格力地产股票价格未达一定条件,珠海投资需向定增对象购买其所持定增股份。

而珠海投资未将签署远期购买协议的非公开发行股份重大事项及时告知格力地产,导致格力地产分别于2019年11月14日、2020年4月4日披露有关协议签署事项,触发《附条件远期购买协议书》约定的远期购买条件。同时,珠海投资未履行上述远期购买安排,导致其所持16.83%和41.11%的格力地产股份因合同纠纷分别被相关定增对象申请冻结,累计冻结股份占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100%。

警示函指出,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格力地产时任董事长兼总裁鲁君四同时担任珠海投资的董事长,作为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的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参与相关协议签署事项,但未能勤勉尽责,未督促珠海投资及时告知格力地产相关事项并予以披露,对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据了解,鲁君四1966年出生,2004年1月起任珠海格力集团董事、副总裁;2012年5月起任珠海格力集团副董事长;014年3月起任珠海投资控股董事长,2008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长,2009年11月起兼任公司总经理。2020年12月30日,格力地产发布公告称鲁君四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截至2021年6月30日,格力地产主营收入33.91亿元,同比上升13.86%;归母净利润4.69亿元,同比上升11.15%;扣非净利润4.88亿元,同比上升16.42%;负债率74.33%,投资收益8402.72万元,财务费用2.92亿元,毛利率37.41%。
责任编辑:江舟舟
大公原创,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