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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茂股份回应问询函:出售物业业务不涉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

2021-12-21 21:19:39大公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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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房产讯  12月21日,世茂股份就上交所《关于向关联方转让资产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作出回复。
 
  大公房产此前报道,12月14日,上交所对于世茂股份拟将物业管理业务相关公司资产、负债和业务全部出售给世茂服务一事发来问询函,要求其就交易必要性、交易对价公允性、交易安排及潜在关联交易作出相关披露。
 
  上交所表示,世茂物业2020年、2021年上半年的归母净利润率分别为16.8%、18.7%,而上市公司分别为7.1%、9.6%;世茂物业2020年净资产收益率为47.0%,而上市公司为5.9%。公司应说明本次交易是否涉及通过转移优质资产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后续经营发展。
 
  世茂股份称,本次交易中,交易标的作价为16.53亿元,其2020年模拟合并净利润为9124.41万元,静态PE为18.12倍,与市场中同类交易的估值相比,交易作价客观、公允,充分反映了标的资产的市场价值。世茂表示,本次交易并不涉及通过转移优质资产向关联方输送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回复还显示,截至2021年6月30日,世茂服务的合约面积超2.39亿平方米,在管面积超1.75亿平方米。
责任编辑: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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