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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全面放宽特大城市落户限制,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2021-12-22 12:47:03大公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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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房产讯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下文简称“规划”)提出,将全面放开放宽落户限制。到2035年,基本实现城镇新型化,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2%,城镇常住人口11000万人。
 
  规划显示,政府将调整完善广州、深圳两个超大城市的落户政策,建立健全积分落户年度指标逐年增长机制,及时调整对社会有特殊贡献的护理人员、环卫工人、技术工人等普通群体的落户指标,精简落户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鼓励中心城区与郊区新区采取差别化落户政策。全面放宽特大城市和Ⅰ型大城市落户限制,将落户条件中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求由不超过5年进一步放宽到3年以下。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Ⅱ型大城市和中小城市的落户限制,确保外来常住人口落户标准一视同仁。在除广州、深圳外的珠三角城市率先探索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为推动城镇化政策,规划还提出,政府将提供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提高随迁子女的教育服务保障水平,完善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加快健全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将外来务工人员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对外来务工人员覆盖范围。结合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和新城新区开发,建设交通便捷、配套完善的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
 
  另外,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吸纳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用好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参照中央财政安排,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对吸纳跨省和省内跨市流动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地区给予倾斜支持。省财政重点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及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
 
  规划强调,坚持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超大特大城市多渠道增加住房供应,缓解住房供需矛盾。结合人口增长、住房供需情况,适度控制粤东粤西粤北城市新增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建立住房和土地联动机制,推动各市定期公开土地储备和已出让土地建设进展,建立住宅用地市场监测指标体系,引导社会合理预期。完善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有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加快住房租赁法规建设,加强租赁市场监管,保障承租人和出租人合法权益。以人口流入多、房价高的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等。
 
  对于广东省全面放宽放开落户政策出台,上海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卢文曦在接受大公房产采访时表示,该政策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重点,通过奖励与鼓励政策给转化人口带来经济保障。取消300万人数限制,稳定的人口流入也利于城市进行合理疏导,同时为城市发展活力带来保障。另外,人口流入后,市场需求增加,后续一段时间市场工作重点,将包括为保障环卫工人、建筑工人等城市建设者保障经济收入与住房保障出台的相应政策,新政策的施行也是为了维护城市正常运行。
 
  而对于政策放开放宽后是否会出现人口过度城镇化情况,卢文曦表示,对于中小型城市来说,政策的放宽并不代表人口流入量加大,其竞争实力也不会突然变高。从经济发展来看,人口过度城镇化趋势必然会出现。
责任编辑: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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