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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公司偿债能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022-03-14 12:27:44大公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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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房产讯  3月14日,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就“21碧地04”价格波动发布澄清公告。
 
  3月11日,该债券因二级市场极少量规模的交易,导致债券价格产生大幅下跌。经核查,碧桂园地产集团生产经营、日常管理均运行正常,不存在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况,公司偿债能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
 
  募集说明书显示,“21碧地04”发行量为10亿元,期限为2+2年,票面利率为6.3%,起始日为2021年12月16日,到期日为2025年12月17日。
 
  3月13日晚,碧桂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近期网传公司境内外融资相关不公平负面陈述及评论”发布澄清公告。碧桂园表示,上述内容毫无根据且严重误导,董事会确认本集团营运正常,可继续照常开展其业务。集团具备充足的可动用现金储备,各金融机构对本公司的支持力度不减。
 
  公告还显示,碧桂园近期行动包括且不限于积极回购本集团债务证券、提前将债务证券兑付资金划转至指定账户、向证券监管机构及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等相关监管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散布谣言及恶意做空行为。
 
  另据公司财务数据,2022年2月,碧桂园连同合营公司和联营公司,共实现归属本公司股东权益的合同销售金额约691.2亿元,累计销售回款金额约656.8亿元。自2021年12月30日起及截至3月13日,本公司已累计购回优先票据本金总额4570万美元。自2021年3月26日起及截至3月13日,碧桂园控股股东必胜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杨惠妍已增持本公司股份合共约3.28亿股。
责任编辑: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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