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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之声/论大学学生会的问题与出路

2020-10-28 04:24:0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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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知中学校长 黄晶榕博士

  梁启超(1922)曾经说过:“天下最伤心的事,莫过於看着一群好好的青年,一步一步的往坏路走。”惟从2014年为期79天的“佔中”,2016年年初一的“旺暴”,2019年中至今衝击立法会、政府总部、警察局、中联办,和拒绝法庭命令、辱骂内地同胞、收取利益、叫嚣“港独”,乃至於每一场重大选举、反对派每次发起的反政府示威遊行,各大学学生会幹事都必然以勇武者的姿态走在前头。究竟,箇中的问题在哪裏,出路又如何?

  其一,“必然会员制”乃导致大学学生会失去认受性。以政府开办的八大院校为例,所有全日制本科生一入学都会“自动入会”,并有缴交会费的“义务”,部分院校如科大、浸大、理大和城大虽有退会选择,但大多数都要求同学主动向学生会作出书面通知,而浸大则未有列明可以如何退会。惟书面退会则意味着你将被禁止参加学生会及众属会所举办的活动,变相是被剥削,还要冒着被针对和打压的风险。这种制度,导致绝大部分学生对学生会缺乏认同感,故多年来各大学学生会选举的投票率都徘徊在10-20%左右,支持度更是低於投票率。

  其二,学生会被别有用心的人所操控,作为政治跳板。2019年初,香港研究协会曾在11所大学访问了1128名全日制本科生,结果发现仅8%的大学生满意学生会的表现,主要原因是学生会未能满足同学需要及学生会过分政治化。事实上,各学生会都已被反政府组织所渗透,或被别有用心的人所操控,他们参选学生会,志不在服务同学,而在於及早赚取政治本钱,以便将来投身於“港独”的政治阵营,前岭大学生会会长罗冠聪就是其中一例。

  其三,大学对学生会缺乏监管导致幹事任意妄为。学生入学时,大学当局代学生会收取会费,并免费为学生会提供会所及各种方便,也让学生会使用大学名称,惟在制度上学生会却是透过社团註册的独立组织,并不受大学监管,这是制度上的缺陷。犹记得2017年中大学生会肆无忌惮地在文化广场悬挂起“香港独立”的横额多个星期,大学当局却无力处理,只是不停地发声明劝告学生会,最终则因受不住社会舆论压力,才情不得已地出手清拆横额,惟事后也不敢向相关学生追究责任。

  行之正道,无惧风雨!欲要拨乱反正,消灭当前各学生会嚣张的“港独”气焰,大学当局、各学生会和特区政府都有责任。就大学当局而言,一方面应该修例废除所有本科生自动成为学生会会员的必然会员制度,并容许不同理念的学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在合宪、合法的情况下,组织不同的学生会,透过良性竞争招收会员;另一方面,大学要重新界定学生会与大学的从属关係,对使用大学名称的学生组织加以规管和监督。就学生会而言,更应该回归本位,一方面应切实回应绝大多数同学的需要,为同学举办合适的课余活动并争取合理的权益,过程中也丰富幹事自身的人生经历;另一方面应远离政治,不能再挟持全体同学,把学生会变成一个反社会、反国家的政治组织。就特区政府而言,社团註册以至每年向警务处更新社团幹事名单时,警方须对相关幹事的品格行为作深入审查,不能再像以往那样只走程序,让一些别有用心的“港独”分子轻易地操控学生会,用作破坏大学、社会和国家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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