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内地 > 正文

已购商品房者不可申请买人才房

2018-06-05 12:37:00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图:深圳住建局局长张学凡介绍,高层次人才全职在深工作满5年可申请获赠住房产权\大公报记者毛丽娟摄

据人民网报道:深圳5日发布住房新政,计划到2035年筹建各类住房170万套。该市住房建设局负责人表示,如果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购买了市场商品住房(包括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住房),或者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一定年限内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等,均不可以申请购买人才住房或安居型商品房。

据介绍,民众购买了上述两种住房后,在封闭流转期间,如另行购买市场商品住房,应当面向其他符合申购条件的对象转让,或由政府按规定回购。对于高层次人才的购房优惠政策,深圳有关部门正研究制定当中。

根据《意见》,购房人自购房之日起累计在深缴纳社保满15年,或者年满60周岁且购房满10年,符合深圳人才安居办法、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可以进入市场流转,但要向政府缴纳一定比例的增值收益。

责任编辑:

相关内容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