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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基本法列明人大权力 包致金法官释法谬论令人震惊

2018-12-10 03:18:26大公报 作者:栗时生、冼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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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根据宪法和基本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拥有对基本法的解释权

香港特区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前日在反对派举办的论坛发出令人震惊的言论,竟称人大常委会“无权主动释法”,并指责释法为法治带来“长期伤害”,甚至公然提出涉嫌与法官操守不符的政治主张。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批评,包致金就政治问题和基本法问题公开表态,令人对法官的政治中立和司法独立产生疑问。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梁美芬指出,包致金就释法的言论不符合香港宪制,强调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主动行使“广泛”和“不受限制的”的释法权。”

包致金前日在公民实践培育基金举办的论坛发表演讲,声称香港民主进程已经停滞,威胁“一国两制”,有迫切需要重启(民主进程),又称法治必定不能作为窒碍民主进程的理由。被问到人大释法对香港是否致命的缺陷(a fatal flaw)时,包致金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没有主动释法的权力,人大常委会即使认为某些情况有风险,但行使释法权应愈少愈好(as little as possible),因释法可能影响到某些人的权利,违反人权或能达到短期利益,但在长远来说是“有害的(harmful)”,全国人大常委会应约束自己(stay their hands),云云。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认为,包致金对释法的理解不正确,因为根据宪法和基本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有释法权是很清楚的事,只是授权香港终审法院可解释属自治范围内的基本法条文。他又说,法官一般不会评论政治问题和基本法问题,包致金公开表态,会令人对法官的政治中立和司法独立产生疑问。他强调,回归后每次释法都是有原因的,不是无缘无故,而是解决香港面对的问题。

释法权属宪制权力可主动行使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表示,包致金有关释法的言论只是他的一厢情愿,不符合宪制秩序。她解释,在“一国两制”下,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法律的权力来自宪法第67条,基本法158条第1款亦写明,基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梁美芬亦指出,1999年的刘港榕居港权案中,包致金不同意人大释法,但终审法院在判词中清楚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释法权是宪制权力,即使不经法院提请,也可以主动行使这项广泛(general)和不受限制的(unqualified)的权力。

政改方案否决责在反对派

民建联主席李慧琼指出,香港作为国家一部分,法治结构基于宪法和基本法,全国人大常委会绝对有释法权,而且可以在不同情况下释法;而包致金明知这点仍把释法说成是伤害,让人难以接受。李慧琼强调,民主制度从来都是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事实上2015年政改方案是反对派不接受而被否决的。她指出,香港有民主社会的许多特质,包括自由的氛围、媒体的监督及其他方面的表现,不是单纯体现在选票上。

人大释法是香港司法体制一部分

国际公益法律服务协会会长、立法会议员何君尧强调,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是香港司法体制的一部分,人大随时都有权力释法,主动释法是为了维护香港法治,法律有不清楚自然要解释清楚,以免有人有恃无恐,破坏社会秩序。

普通法立场理解基本法忽略宪法地位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执行主席、大律师马恩国指出,包致金只以普通法立场去理解基本法,忽略了宪法的地位。宪法列明人大常委会有权修改和解释全国性法律,亦没有预设程序,对基本法有权力主动释法。回归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只作了五次释法(回归前曾作一次释法),已相当克制,包致金作为司法界重量级人物,执意说出一些偏颇的看法,没有教育市民正确理解基本法,他对此感到遗憾。

王振民:切割基本法与宪法是自欺欺人

前中联办法律部部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振民今年五月在香港出席一新书讲座时,提及基本法产生至今的六次人大释法,认为释法符合国家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符合香港社会发展需要。他提到,香港有人对人大释法有所误解,以为是要跟香港过不去,但事实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每次释法都非常谨慎和克制,不会轻易释法。

王振民在讲座上以“新宪制带给香港什么变化─以‘人大释法’和‘人大决定’为例”发表演讲。他表示,宪法是国家主权最集中的法律体现,国家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必然带来国家法统和宪制的恢复,即恢复宪法对香港的效力,把基本法孤立于宪法,试图把基本法打造成独立于国家宪法的“香港宪法”,都是对“一国两制”的误解和歪曲,“任何试图切割基本法与宪法的关系、香港特区与国家宪制关系的行为都是学术和政治不诚实的表现,都是自欺欺人。”

“没有违法,就没有释法”

王振民提及1990年基本法产生后的六次人大释法,强调每次释法都使基本法可以解决新问题,做到与时俱进,而人大释法并不影响香港特区的独立司法权,亦不会推翻特区法院此前作出的判决,是非常合情合理的制度安排。

谈到因梁颂恒及游蕙祯违法宣誓而引发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王振民表示,“没有违法,就没有释法”,先有挑战基本法、违法的行为,才会有释法去解释基本法,“如果好好去宣誓,人大常委会怎会去释法呢?所有麻烦是谁带来的?”他认为,有关人士自己应先作反思。

包致金撑“占领” 近年频频论政

现年71岁的包致金1989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法官,1997年成为香港回归后首批终审法院常任法官,2012年10月24日退休,之后转为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近年频频论政,2012年10月,他发表退休临别“赠言”时称,一股风暴前的阴霾正笼罩本港法治,又称基本法赋予终审法院有权寻求人大释法,但除了终院主动提出以外,其他释法都是错误。这与包致金日前批评人大释法的说法如出一辙。

2013年1月,包致金在一个午餐会重申,本港司法界出现乌云,以及受到前所未见的暴风雨威胁,促请终审法院的法官“要在暴风雨中站起来”。2014年11月,包致金接受树仁大学《仁闻报》访问,称相信“占领”学生真心想为香港带来改变,形容他们是香港的未来;他又称,民主思想已植根香港,不应叫学生放弃争取民主。

2014年11月,包致金再度接受电视台访问谈论政改,他称,基本法有关由普选产生特首的部分,提委会无论由其组成及运作上看,都应从仆于普选,而非作为普选的主人或削弱普选本身。

人称“包拗颈” 侄女掴警判感化

图:包致金侄女Amina曾驾车与旅游巴相撞,其后更掌掴警员,被判感化1年,但因违反感化令,被改判入狱6星期

包致金曾就读圣芳济书院及英皇佐治五世学校,1967年赴伦敦修读法律,1971年返港加入张奥伟大律师事务所,张奥伟及包致金的表哥夏佳理是他的师傅。

包致金任终审法院常任法官期间,有“包拗颈”之称,曾参与审判多宗著名争议的案件。2005年,终院就回归后首次以《公安条例》检控的案件作出裁决,包致金是唯一一位裁定上诉人“四五行动”的梁国雄和两名学联成员胜诉的法官,当时他认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这些概念太空泛,警务处处长酌情权过大。

图:包致金侄女Amina

2011年,维基解密公开美国驻港总领事馆的电文,指包致金向美领事提及五名终审法官1999年欲辞职,2012年11月,包致金在电视台节目访问承认此事,指1999年人大常委会释法后,他与其余四位常任法官曾考虑辞职,但因为事关重大,他们权衡轻重后才决定留任。包致金又告诉美领事,他认为美国是香港的朋友。

此外,包致金侄女Amina Mariam Bokhary掌掴警员案曾引起广泛关注。在2010年1月,Amina在跑马地驾车与旅游巴相撞,其后更掌掴警员,她承认不小心驾驶、袭警及拒绝提供呼气样本,被判感化1年、罚款8000元及停牌12个月。但因违反感化令,2010年12月,Amina被改判入狱6星期。

公民实践培育基金 乱港派舞台

包致金前日获邀在公民实践培育基金举办的论坛发表演讲。公民实践培育基金2014年8月成立,前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有份创立,也是董事之一。民主党成员吴思诺、《主场新闻》创办人蔡东豪也是基金董事。前公民党主席余若薇的丈夫胡健维则是基金副主席。

基金在2016年11月曾经邀请了末代港督彭定康访港出席论坛,不少反对派中人都到场旁听,包括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当时的主席刘慧卿、时任公民党主席梁家杰、港大法律学院前院长陈文敏、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还有本民前梁天琦以及青年新政梁颂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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