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廉希圣表示,基本法保障了香港的长期繁荣与稳定,实现了立法初衷与原意。图为廉希圣参加讲座发言\受访者供图
基本法是什么工具?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秘书处法律专家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廉希圣接受大公报独家专访时指出,基本法实现了香港回归的平稳过渡与国家统一,保障了香港的长期繁荣与稳定,基本实现立法初衷与原意。廉希圣强调,中央对香港基本法有解释权和修改权,但基本法并无“硬伤”,当前没有修改的必要。他还表示,中央高度重视香港问题,绝对不会坐视不理,相信香港一定会尽快恢复秩序,回到正轨。\大公报记者 马静
廉希圣总结基本法在香港实施时表示,基本法保障香港回归的平稳过渡,实现国家统一,恢复国家行使主权,维护特区安全,又保证香港繁荣稳定。他说:“基本法在香港实施过程中,基本保持了香港的繁荣稳定,至少有很长一段时间,香港的繁荣稳定是有目共睹,毋庸置疑的,基本实现了它的立法原意。”
起草时充分体现“港人治港”
廉希圣指出,对于近几年香港社会出现的乱象,基本法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原因是复杂且多面的。有的是由于不能全面准确了解基本法的内容和立法原意,在理解上出现偏差;有的是套用别国的法律制度及法律观点来理解基本法的内容,比如终审法院此前曾用普通法观点去理解基本法,做出错误判决,全国人大也因此作出解释;还有的则是基于政治上的考量,有意制造宪政秩序混乱。
“我们只有对产生问题的原因做出理性的分析判断,才能找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在香港一些人将不同原因所产生的问题都一概归结为是基本法本身的问题,这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廉希圣强调。
廉希圣坦言,现在回头看,三十多年前的基本法起草过程中确实有一些问题想得比较简单,对一些问题的预见性不够。“比如说关于审判权、司法权,都没有考虑充分,以终审权为例,当时英国也并未将终审权交给香港。起草基本法的时候,主要考虑要充分体现‘港人治港’,维持香港法律制度的延续性,将终审权交与香港。结果后期出现一些问题,前段时间还有警察抓人法官放人的事情发生。”
中央有权解释及修改
香港乱局该如何应对?廉希圣说,当前社会上有几种说法,第一种是“出动驻军”。“这一点从法律支持上完全没有问题,基本法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但是需行政长官提出请求。就我看,特区政府和中央应该都认为当前香港局势尚且没有出动驻军的必要。”
第二种说法是“让香港彻底乱下去,乱到底中央再出手整治”。对此,廉希圣说:“在我看来,中央绝不会任由香港乱下去,这损害的都是香港同胞的利益,毕竟大家都是一家人。”
最后一种说法就是有人提出要修改基本法。“修改基本法是非常困难的,甚至比修改宪法难,很多程序都不大容易通过。”廉希圣表示,“最重要的是,我觉得基本法没有导致它必须修改的‘硬伤’,修改基本法现在看也没有这个必要。当然,不是说不能修改,关于香港基本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都在中央,中央完全可以提出修改,只是现在还没有这个必要。”
这位法学权威指出,中央高度重视香港问题,绝对不会坐视不理,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些决定都是针对香港时事所定。“慢慢来,相信香港一定会尽快恢复秩序,回到正轨。”
中央为香港问题不惜一切代价
图:大公报1986年报道基本法起草期间廉希圣随专家团赴香港\受访者供图
廉希圣回忆,自1985年7月至1990年2月提出基本法草案共用4年零8个月,作为秘书处成员的他随叫随到,全程参与。在接受大公报专访时他总结起草过程为一个字:难。提及基本法,他说这是一部“一字千金”的法律,而最令他印象深刻的就是,中央为了香港问题不惜一切代价。
把保证港人信心贯穿始终
香港基本法起草过程有多难?廉希圣总结,首先是体现“一国两制”法律文件无先例可循;内地和香港两地在制度上、观念上以及文化上有着重大差异,甚至在语言上和行文习惯上也不同;同时香港是个多元化的社会,基本法要体现香港各阶层的利益;要明确基本法与联合声明的关系,当时甚至有人曾提出:联合声明中有的内容一个字不能少,没有的内容一个字不能加。
廉希圣表示,如何保证香港居民的信心问题贯彻基本法起草始终。“感觉当时就是一个信心问题解决了又会滋生另一个信心问题。在起草基本法的过程中,要不断地把香港居民的信心问题作为起草工作的一个要素加以考虑,而且还要考虑这种信心问题的缘由及其合理性。”
由于基本法作为宪制性法律应是原则性的,邓小平曾指示,基本法宜粗不宜细。“但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写得原则性一点,怕执行时会有问题,写得稍微细一点,香港委员会说,没有给香港社会发展预留空间。所以,最终呈现出来的基本法有粗有细。”廉希圣说。
“但无论如何,在全国人大表决时,出席代表2713人,其中2660票赞成。因此,可以说基本法是全国人民意志的反映,更是香港各阶层利益的代表。”廉希圣说:“基本法就是一部‘一字千金’的法律。我记得两部基本法起草,中央是没有财政预算的,当时就有一句话:为了解决香港问题,一切都是值得的。中央很重视香港,无论什么时候,只要能解决问题,就不惜一切代价。”
宪法效力高于基本法 主从分明
图:1986年,廉希圣(前排右一)与香港法律界人士合影\受访者供图
提到宪法和基本法的关系,曾参与过宪法、基本法起草的廉希圣重申,谈基本法必须先谈宪法,基本法是宪法的子法,不能脱离宪法来理解基本法,更不能把基本法理解为与宪法无关的独立法律。“一国”原则和国家观念是确保宪法、基本法在香港实施的基本。
廉希圣指出,2014年6月国务院发表的《“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明确了宪法在香港特区的法律地位,对于理解和解决“一国两制”实践中出现的诸多问题提供了最高法上的制度支撑和理论基础,对全面认识宪法在香港特区治理过程中的作用和价值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他还指出,香港过去有人说基本法是“小宪法”是不对的,一个国家只能有一部宪法。其次,宪法的效力高于基本法,对基本法的理解和解释必须放在宪法的框架当中,要用宪法的基本制度来规范对基本法的理解,比如中央跟特区的关系。第三,宪法的内容通过基本法在特别行政区来实施,宪法如果没有通过基本法加以明确规范,就不在特区实施,比如说社会主义制度,人民民主专政的制度。
廉希圣忆述,基本法起草时,香港就曾有人要求列明宪法在香港适用条款的清单,还有人甚至提出四角理论,称要在基本法的四个角内谈宪法。“可笑,简直就是完全颠倒关系。当时,香港很多人是担心和害怕宪法。现在,则是很多人不认宪法,只认基本法,这都是不对的。”
香港高度自治权受中央监督
关于高度自治权,廉希圣在采访中指出,基本法关于“一国两制”的条款,其深刻含义就是中央对香港有全面管治权。解释中央全面管治权,除在香港由中央行使的国防、外交权以外,还应该包括中央授权香港行使的高度自治权,香港的高度自治权要受中央的监督。
廉希圣说,高度自治所谓的“高低”是通过比较而存在的。“内地有拥有自治权的自治区,但是这些自治区哪个能发行自己的货币?可以自己制定刑法?与美国的联邦比,联邦的哪个州又可以发行货币?可以自己进行出入境管治?可见,与内与外比,香港所拥有的自治权都是很高的。”
廉希圣指出,在香港很多人过度看重高度自治而忽视中央全面管治权,首先明确高度自治只是实现国家主权管治的表现方式,是国家管治地方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人认为除了基本法规定的以外,中央什么都不能管,这种认识首先在学理上就有瑕疵。必须要搞清楚一点,香港的自治权是中央授予的。”
愿赴港讲解 述其来之不易
图:廉希圣教授在中国政法大学附近的公园接受大公报专访\大公报记者马静摄
与廉希圣教授约采访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根据北京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要求,采访无法在室内进行。
携笔记珍贵照片话当年
已年近90的廉老依然坚持露天接受记者的面对面专访。在中国政法大学附近的一个公园,他带来厚厚一摞资料,包括许多手写笔记和一些珍贵的照片。他说,当年与自己一起参与起草的不少人都已作古,他希望在有生之年能把当年香港基本法起草的一些事告诉世人。
谈及去年以来的香港形势,这位老人一边摇头一边重复了好几个“没想到”。“现在闹事的大多数是年轻人,还有一些法律界的专业人士,都让人想不通。”虽然一再痛惜香港,廉希圣依然表示对香港充满信心。“我现在彻底退下来了,偶尔去讲课,讲宪法和基本法。基本法凝聚了香港与内地起草人的智慧与心血,我想让更多人了解这部法律的来之不易,知道中央对香港问题有多重视。”他告诉记者,如果有需要,只要身体还允许,他还愿意去香港讲一讲基本法。